东北地区的“白山黑水”是满族的故乡。满族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肃慎以及后来的挹娄、勿吉、靺鞨和女真。
肃慎人是东北地区最早见于记载的居民之一,他们生活在长白山以北,东滨大海以及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的广大地区。肃慎人以狩猎游牧为主业,擅骑射,性勇猛。早在舜、禹时代,肃慎人就与中原地区建立了联系。西周初(公元前11世纪初)肃慎部曾向周朝进献“楛矢石砮”。《左传》记载:“肃慎、燕、亳”为周代的“北土”。
战国以后,肃慎人改称挹娄,有时仍沿用旧称。挹娄人也用“楛矢石砮”狩猎,种五谷并长于养猪,能织麻布,会造小船。三国以后,挹娄人屡次向中原王朝进贡,直接臣属于中原王朝。“挹娄貂”在三国时是当时社会上的珍品。
南北朝、隋、唐时期,肃慎、挹娄的后裔,相继以勿吉、靺鞨的名称出现,人口发展多达数十个部落。靺鞨后来发展为粟末、白山、伯咄、安车骨、拂涅、号室、黑水等七部。
唐代,大祚荣以粟末靺鞨为主体,在松花江上游、长白山北麓一带,建立地方政权“振国”。唐开元元年(713年),大祚荣被唐朝册封为“渤海郡王”,加授“忽汗州都督”,从此便以渤海为号。渤海国的政治、军事制度,均按唐制建立,使用汉字。国王的更替,皆受唐王朝的册封。唐玄宗时,渤海与唐保持了密切关系,入唐的贡使几乎每年都有,多次派遣学生到唐都长安的太学学习。中原地区的政治、经济和先进的科技、文化的影响,促进了渤海的农业和手工业的迅速发展,尤其是冶铁和织绸更为有名。
渤海建国前后,黑水靺鞨经常向唐朝进贡。唐开元十三年(725年),唐朝在黑水靺鞨地区设黑水军,随后设黑水府,分别授黑水靺鞨各部首领都督、刺史等官,并置长史监之,赐姓李氏。以云麾将军领黑水经略使,隶幽州都督,成为唐朝在黑龙江流域设置的直属地方机构。当渤海强盛时,部分黑水靺鞨人为其部属。辽亡渤海后,南迁渤海部民,而黑水靺鞨随之向南迁徙渤海故地,逐渐取代渤海而兴。五代时黑水靺鞨称为“女真”,辽时为避辽兴宗耶律宗真讳,改称女直。此后,女真这一称呼代替了靺鞨,一直沿用到明代末年。
辽代女真人大体可分为三部分。居住在辽东地区的女真人,被称为熟女真或系辽籍女真;居住在松花江以北广大地区的女真人,被称为生女真,或不系辽籍女真;居住在两者之间的被称为回霸(一作回纥)女真。生女真中的完颜部,由于铁的传入和使用,生产发展较快。在首领完颜阿骨打的领导下,起兵反辽并建立金朝。金朝建立以后,与北宋联合灭辽,不久又南进,取代北宋王朝,形成与南宋并立的局面。
金朝占领中原地区以后,贞元元年(1153年)迁都于燕京,实行“南迁北徙”的政策,女真人最初迁徒到燕山一带.以后定居在华北地区,而汉人逐渐向北迁移。定居在中原的女真人,在汉族和周围环境的影响下,逐渐与汉族融合。蒙古灭金以后.他们被列在“汉人”等级中,说明与汉族已无明显的差别。留用在东北地区的女真人,相对来说仍然比较落后。
元代女真人,一部分居住在辽阳等路的辖区内,与汉族杂居共处,逐渐与汉族融合;一部分散处在合兰府水达达等路,即以今黑龙江省依兰县为中心,分布于松花江流域和黑龙江中、下游,东达海岸的广大地区。元“设官牧民”,在这一带地区先后设立五个万户府和东征元帅府,在乌苏里江流域设立两个千户所,在黑龙江下游设立万户府,通过当地民族上层“因俗而治”。
明代女真人按其地理位置和社会发展程度,分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和东海女真(明称野人女真)。建州女真分布在抚顺以东,以浑河流域为中心,东达长白山东麓和北麓,南抵鸭绿江边。海西女真分布于开原边外,辉发河流域,北至松花江中游大转弯处。东海女真分布于建州、海西女真以东和以北地区,大体从松花江中游以下,迄黑龙江流域,东达海岸。在社会经济长足发展的情况下,女真人从狩猎和游牧走向了定居,其经济也从过去的狩猎经济,转为主要从事农业,辅之以狩猎和采集。从社会形态和阶级关系上看,已经出现了奴隶主和奴隶阶级,清人福格在《听雨丛谈》中说:“满洲有稼穑,有城堡世居之民”,“数十巨族,则各踞城寨,小族亦自主屯堡,互相雄长,各臣其民,均有城廓。土著习射猎,知稼穑”。明王朝在广大的女真地区设立了380多个羁縻卫、所,又在黑龙江与恒滚河汇合口对岸的特林地方,设立奴儿干都指挥使司,封女真各部首领为都督、都指挥、千户、百户、镇抚等职,给予敕书、印信、衣冠和钞币,并规定了朝贡与马市的时间与待遇,加强了明朝对东北地区的直接统治。明初以降,以奴儿干都司为中心,在东北地区建立了六条交通干线,设驿站40多座,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进一步促进了女真与汉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明中叶以后,女真各部互争雄长,经常征战,形成互相残杀的混乱局面,女真人民遭受了极大的痛苦。清太祖努尔哈赤是建州左卫猛哥帖木儿的六世孙,具有卓越的政治和军事才能,他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开始了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努尔哈赤十岁丧母,十五六岁时在阿台家被俘,辽东总兵李成梁见其伶俐,置于部下,在军中屡立战功。十九岁时乘机从李成梁处“飏去”。后来入山采集山货,往来于抚顺马市等处,熟悉汉人地区的情况,受汉文化影响较深。他起兵后,先后被明朝封为指挥使、都指挥使、都督签事和龙虎将军等。从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起,努尔哈赤先后用11年时间,统一了建州女真,并挫败叶赫等9部联军三万人的进攻。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又兼并了海西女真中的哈达、辉发和乌拉三部。与此同时,在对东海诸部的用兵中,也不断地取得胜利。在30多年时间中,努尔哈赤将东至海滨、西达开原、北抵嫩江流域、南至鸭绿江广大地区分散的女真各部全部统一起来。
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发展经济的措施,加强了与汉区的联系,促进了女真社会的经济发展,出现“满洲民殷国富”的局面。同时,在政治和军事上进行改革,万历十五年(1587年),在二道河畔建立费阿拉城,六月“定国政”,确立了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在统一女真各部的过程中,努尔哈赤对狩猎组织牛录,进行了创造性的改造,建立了著名的八旗制度,对后金及清王朝的历史,以及满族社会历史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建立大金国,自称“英明汗”,史称后金。后在统一女真各部和对明朝的战争中,先后将都城迁至辽阳东京城和沈阳。天命十一年(1626年),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改元“天聪”。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在这一时期陆续组建完成。天聪十年(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大清”,建元崇德。努尔哈赤和皇太极为巩固和发展后金政权,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努力,为清朝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清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入关,逐步统一全国,从此开始了满族贵族对全国的统治。
清初,在汉族封建制度的影响下,满族在关外既有的奴隶制和农奴制加速向封建地主经济转化。这个转变过程,充满了激烈的阶级斗争,也包括了自上而下的改革。满、汉统治阶级逐步结合,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趋于缓和,社会经济也渐次恢复并走向繁荣。康乾盛世,国内安定,疆域空前辽阔,封建经济发展,人口激增,民族关系融洽。
康熙初,占据南方数省的吴三桂、耿精忠、尚可喜“三藩”,渐成割据之势,对国家的统一造成极大的威胁。康熙帝果断决定撤藩,在全国人民的支持下,展开了平定三藩的战争。京旗满族、各地驻防八旗、乃至东北三省的八旗人丁,多有调往前线参战的,为平叛和巩固国家的统一立下功绩。17世纪,沙俄在我国西北边疆地区勾结蒙古准噶尔部噶尔丹汗,不断进攻和骚扰蒙古地区,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噶尔丹一度逼进内蒙古乌兰布通地区,距北京仅七百里,京师震动。裕亲王福全率八旗军,在乌兰布通与噶尔丹展开大规模激战,击败噶尔丹部。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康熙帝亲率大军,在昭莫多地区与噶尔丹叛军决战,基本歼灭了叛军主力,取得了平叛战争的决定性胜利。此后,经雍正至乾隆70年的斗争,摧毁了准噶尔贵族集团分裂势力。在这场持续数十年的战争中,八旗官兵大量开赴战场,英勇奋战,维护了祖国统一。
在保卫祖国边疆,制止外国侵略方面,满族也做出了自己的贡献。17世纪中叶以后,沙俄不断侵入我国黑龙江流域。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康熙帝派遣满族都统彭春率领八旗兵和水师,驱逐沙俄侵略者,保卫了国家领土主权,保护了当地人民。1689年,中俄两国在平等基础上签订了《中俄尼布楚条约》,划定了国界,此后两国边界地区保持了一百多年的正常关系。乾隆后期,英国殖民者支持下的廓尔喀统治者,武装进攻西藏地区,乾隆五十六年(1795年),清派遣满族大学士福康安等率大军入藏,在西藏人民的支持下,击败了廓尔喀,保障了西藏边境的安全,粉碎了英国殖民者的阴谋活动。19世纪初,英国殖民者又指使张格尔多次进扰新疆边境地区,道光帝遣满族大学士长龄率新疆满、汉兵迎击,并调东北及各地驻防旗人驰援,活捉张格尔,再一次粉碎了英国殖民者侵夺中国领土的企图。
康乾时期,中国版图东起库页岛,南及曾母暗沙,西达葱岭,西北至巴尔喀什湖,北跨大漠,东北连外兴安岭,疆土约1250多万平方公里,幅员辽阔的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巩固。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满族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为保卫祖国独立维护民族尊严,同外国资本帝国主义侵略者进行了英勇抗争,付出了鲜血与生命的代价。
1842年5月,英国侵略者全力进攻两浙海防重镇乍浦,这里也是清代八旗驻防地之一。驻守在乍浦城郊天尊庙的旗兵,在佐领隆福的率领下,连续击退英军的五次进攻,杀伤大量敌军,击毙英军十八团汤林逊中校。276名满族官兵,几乎全部牺牲,甚至外国记载也认为乍浦满兵是顽强的战士。7月,英军进攻镇江,驻守当地的旗兵1000余人,在副都统海龄的率领下,殊死奋战,城陷后又坚持巷战,终因力量悬殊,全部壮烈殉国。恩格斯在赞扬镇江守军的英勇精神时指出:“如果这些侵略者到处都遭到同样的抵抗,他们绝对到不了南京。”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沙俄殖民者强占我国东北边疆10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当地满、汉各族人民,为捍卫祖国领土、反对沙俄侵略和殖民统治,进行了英勇斗争。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中,日军侵占我国辽东大片领土,激起当地汉、满、朝等各族人民的强烈反抗,他们纷纷组织团练抗击日军,满族魁福、锡寿等都是著名的团练首领。在保卫辽阳的战斗中,满、汉人民英勇抵抗,一月之内4次挫败日军进犯。1900年义和团运动爆发,北京、东北三省、河北和山东各地满族人民,积极投身反帝爱国斗争。东北崇信义和团的满族副都统晋昌,率领八旗士兵(育字军)数百名,一举攻下法国教堂,枪杀中国百姓的法国人纪隆也被义和团处死。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满族拥护革命者不在少数。广州、成都等地的驻防八旗,与革命党人达成和平协议;杭州、荆州等地的驻防旗人,曾与革命军有过短暂交火,但很快就转为和平解决;在东北各地,满族鲍化南、何秀斋等领导了凤城等地的武装起义;满族知识分子宝昆、田亚斌与同盟会员张榕(汉军旗人),在奉天组织了“联合急进会”,提出建设“满汉联合共和政体”的主张。满族人民广泛地参与辛亥革命,表明了满族人民在反抗封建统治的斗争中,与全国各族人民在阶级利益上的一致性。
辛亥革命,清廷覆亡,旗营解散,粮饷停发,八旗制度彻底垮台,对满族的影响是巨大的。八旗制度枷锁的打破,使满族从被少数贵族奴役、驱使和战争的生活中解放出来,但在军阀统治时期严重民族歧视的背景下,他们从赖饷而食转向自谋生计,经历了一个痛苦的过程。而从军阀统治到国民党时期,动荡不安的社会状态以及日本帝国主义对华侵略,更加剧了满族的困苦。
生活在农村中的满族,以东北地区广大农村较为集中,他们与汉族人民一样,身受帝国主义、封建地主和反动军队的重重压迫,生活状态痛苦不堪。清末以来东北农村中的旗地高度集中在极少数的地主手中,失去土地的满族人民流离失所。根据东北三省一些满族聚居地的调查,占人口总数10%左右的地主、富农占有百分之70%以上的土地。租种地主土地的满人,土地较好的要与地主对半分粮,土地瘠薄的则与地主四六或三七分粮。交租之外,还要为地主干各种杂活。贫苦的满族人民如遇天灾人祸,不得不向地主、高利贷者借钱,受到残酷的高利贷盘剥,一般年息三至八分不等。雇工所受的剥削更重,劳动时间长,早晨起五更,晚上点灯完,工钱却很少。据凤城县的实地调查,长工一年的收入最多不超过100元(旧币)。打短工、零工的收入更少,每天只能收入五六角。即使如此,到了农闲季节短工零工也难找到雇主,受到失业的威胁。此外还有苛捐杂税,辛亥革命以后,农村在反动军阀和帝国主义势力的统治下,税种多如牛毛,门户费、协和费、建校费、杂费、综合费等,这些极其沉重的苛捐杂税又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交完,否则就要被罚、被打,甚至被抓进牢狱。日伪时期,日本帝国主义搞“开拓团”经营农业,霸占了农村大片土地,满人生活更加悲惨。在日本人实行的“粮谷出荷制度”下,秋收后,农民的所有收成均须上缴,然后靠“配给制”发给粮食来生活,在地主、村长、屯长和配给店老板的层层克扣下,粮食到农民手中所剩无几。还要为日伪服兵役,做劳工。牛马不如的劳工生活夺去了许多人的生命。修筑秘密军事工程的劳工,完工后即被集体屠杀。
生活在城市中的满族,在东北主要集中在东北各大城市中,在日本帝国主义和官僚买办资本开办的工矿企业中,满、汉各族工人遭受残酷剥削,工资极低,随时受到监工的任意凌辱。而且,工矿中各种事故频发,生命也缺乏保障。
内地各省的满族,主要是京旗满族和各地驻防八旗的后裔,集中在驻防地及其周围的大小城市中。在京畿地区,清室贵族、高官后裔中,极少数利用祖产开办了一些商铺,多数人靠出卖房产、珠宝、字画为生,坐吃山空。1931年9月,北平报刊出现“铁帽子王拉洋车”的新闻。过去的皇亲国戚也有在街头打小鼓、卖破烂为生的。下层满族人生活更为悲惨,多数当工人、打零工、车夫、手工业者、小商贩和公教人员,在军阀和国民党统治下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此后,民族歧视严重的情况下,满族人被迫改为汉族,否则不是找不到糊口之处,便是丢掉已有的工作、职务。他们被迫隐匿民族成分,流徙四方。广州满族,做小商贩和手工业者占有劳动能力人口的60%以上,成都、荆州等地,做零工、拉人力车等也成为满族人的主要职业。没有固定收入,经常失业,生活困苦不堪。各地满族中知识分子不少,一般是公教人员和科学艺术工作者,在民族歧视的环境中,他们工作极不稳定,工资微薄,加上物价飞涨,生活也十分困难。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满族人民踊跃参加,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满族人民迅速掀起了抗日热潮,纷纷参加义勇军、抗日会及红色游击队等组织,采取各种形式打击日本侵略者和汉奸。红色游击队在战斗中日益壮大,联合其他抗日武装,于1935年成立抗日联军,转战东北各地,大批满族人民参加抗日联军,师长以上的满族将领就有王光宇、张兰生、陈翰章、关化新、伊俊山等,他们在中国共产党的培养和领导下,成为抗日联军的骨干,在抗日战争中建立了功勋。全面抗战爆发后,广大满族人民积极支援八路军、新四军等抗日力量,坚持抗日战争。满族关向应曾任八路军120师政委,参预开发晋绥抗日根据地的工作。后又随贺龙挺进冀中,巩固冀中平原抗日根据地,成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中的杰出指挥员和无产阶级革命家。
公元12世纪,金朝女真人中,出现了一种社会组织,称为“猛安谋克”。猛安为部落单位,谋克为氏族单位。起初,1猛安可包括8至10个谋克,其首领称为“勃极烈”。金朝建立前,定制为每300户为1谋克,10谋克为1猛安。猛安谋克不仅是军事组织,也是兵民一体的社会组织。所有组织成员,出则为兵,入则为民,并占有一定的土地。金朝最高统治者通过宗室、将领控制着猛安谋克组织。进入中原后,猛安谋克制度又推广于“归附降人”,包括汉人和契丹人。金熙宗在位期间(1135-1137年)发展为军事、生产和地方行政机构三位一体的封建化组织。按金朝官制:猛安为从四品,掌管军务,训练武艺,劝课农桑,并同诸防御州的防御使一样,负有“防捍不虞,御制盗赋”的任务。谋克为从五品,掌抚辑军户,训练武艺,并负有除不管理常平仓之外县令所有的职权。谋克之下分设村寨,50户以上设寨使1人,以按比户口,催督赋役。猛安谋克人户平时在训练之余,从事农业生产。有战事则丁壮接受征发,自置鞍马器械出征;其家口仍留家生产。猛安谋克制度,作为女真族创建的一种军政合一的社会组织和制度,在对外战争与对内统治等方面,尤其是在前期,曾起到重要作用:促进了当时分散的女真各部结成为一个统一的女真族;在灭辽攻宋战争中,大大增强了女真兵的战斗力;在猛安谋克组织下的大批女真人迅速迁到新占领地区屯驻,巩固了对新征服地区的统治;同时,对于大量新征服地方采用猛安谋克编制,减弱了当地人的反抗。此后,分散各地的女真猛安谋克户往往将所受田土租与汉族佃农耕作,收取地租。猛安谋克不事生产又疏于训练,战斗力逐渐衰弱。它与后金及清代的八旗制度颇有类似之处。
清太祖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过程中,对狩猎组织牛录,进行了创造性的改造,建立了著名的八旗制度。牛录原为女真人氏族制时期的生产和军事组织,行军或出猎时,各依所属族、寨行进,每十人为一个行进单位,设“牛录额真”为首领(牛录是箭,额真是主的意思)。努尔哈赤在此基础上进行统一组织,规定每三百人编为一牛录,由牛录额真(佐领)管理其内部一切事务。每五牛录为一甲喇,设一甲喇额真(参领),每五甲喇设一固山额真,即旗主(后称都统)。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初设黄.红、蓝、白四旗,四十三年(1615年)又增设镶黄、镶红、镶蓝、镶白四旗,合为八旗。有清一代,牛录及人数时有变化,但旗制始终未变。天聪九年(1635年),皇太极把众多的蒙古降众和编在八旗满洲下的一部分蒙古人,正式编成“八旗蒙古”。从天聪五年(1631年)到崇德七年(1642年),又逐步编建了八旗汉军。至此,八旗组织的三个部分才最后完成,八旗满洲、蒙古和汉军,统属于同一社会组织——八旗之下。
八旗制度作为一种社会与政治合一、兵民合一的组织,对于有效地组织民众进行战争,对清统一全中国,起到了重要作用。清入关后,八旗组织得到进一步加强。入关时的八旗主力,大半留在北京,将京城的内城,全部作为八旗人口的驻地;留在关外东北地方的八旗人口,称为盛京驻防和宁古塔驻防;以后陆续派往内地各省的八旗,称为直省驻防;康熙至乾隆时期,击败了新疆各部的分裂力量,又陆续建立了以乌鲁木齐、伊犁等地为中心的八旗驻防体系,称为新疆驻防。全国各地通都大邑、关津要道均有八旗驻防,并辅之汉族为主体的绿营军队,形成了以北京为中心,以八旗武装为基础的对全国的控制体系。
清代满族人民基本都生活在八旗制度之下,满族兵丁参加了有清一代几乎所有战事,他们一方面为自己的先世赫赫战功感到骄傲,另一方面,他们为战争付出了巨大的牺牲。清代满族社会生活的最大变化之一,是八旗兵丁由过去关外时期的旗地制,转变为入关后的旗饷制。八旗是兵民合一的组织,原则上所有成年男丁都是士兵或预备兵,入关前是三丁抽一为兵,随着人口的繁衍,康熙时五丁抽一,以后有八丁抽一,十五丁抽一等,战争紧张时可能会全体披甲上阵,甚至妇女也要承担农耕、战争的后勤保障等事务。而其基本生活来源,是靠八旗分给一定数量的旗地。旗地的产出,不仅要负担旗兵及其家属的生活,还要承担旗兵出征所须的行装甲械。入关后,八旗兵丁按“计口授田”的旧制,也在京畿地区得到一份田地,但战事频发,兵丁们根本无暇耕种,也不愿耕种,同时地少人多的汉族地区也不可能提供足够的土地分配给他们,于是从入关时,清王朝开始给八旗兵丁发放饷银和月米,兵饷成为八旗人口的基本生活来源。一般兵丁的饷米,表面上看是丰厚的,但在承担战时武器与马匹等开支及家属的生活后,就不宽裕了。整个清代,八旗兵额一直没有增加,而八旗人口大量增长,大量的旗内成丁不能及时挑补当兵,导致一份兵丁的银米要养活一大家人口的情况。而按照八旗制度的规定,旗内人口不得从事农、工、商各业以谋生计。而且,旗人也不能随意离开所驻地方,规定京旗人口不能离开驻地四十里,各地驻防旗人不能离开驻地20里。这就是清代社会严重的“八旗生计”问题的由来。下层旗兵在八旗制度下日趋贫困化,清廷虽然采取多项措施,力图解决这一问题,但旗制作为不变的根本国策,旗兵的贫困就无法改变。从阶级的角度说,下层旗兵与各族劳动人民一样,也是被统治阶级。
在军事政治上,八旗军队是清政权存在的基石。从民政方面看,八旗制度是清代旗、民分治的有效手段。在清初民族矛盾较为尖锐的情况下,八旗制度将八旗人口与汉族分离,一定程度上缓和了民族矛盾。清中叶以后,旗与民的分隔,也是防止八旗人口消融于汉族汪洋大海中的手段之一。但是,一个民族,全民皆兵,或预备兵,或兵员家属,不准从事农、工、商各业谋生,对于满族为主体的旗下人口来说,也是严重的束缚,最终成为民族发展的枷锁。清中叶以后,“八旗生计”成为清代严重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太平天国后,清廷财政危机严重,八旗粮饷不能足额发放,八旗人口生活更加困难。此种情况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人口增加而兵额不增加,物价增长而粮饷反减少。辛亥革命期间,成都驻防旗向新成立的军政府报告旗人情况说:“阖城旗族约一万四千余人,其中能自立者不过十分之一、二,余皆家无恒产”。停饷已久,债台高筑,“旗人束手无策,呼诉无门。”从民族长远发展的角度说,八旗制度已成为满族发展的严重桎梏。
(摘自《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中国少数民族》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