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国家民委
《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
教学展示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5-05-20 来源:教育司 字号:[ 大 中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国家民委直属各高校、委省共建各院校,各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持续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以下简称《概论》)课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国家民委决定举办第二届《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教学展示活动(以下简称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展示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讲好用好《概论》教材,培养金牌教师队伍,打造精品特色课程,引导师生牢固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民委
协办单位:教育部
承办单位:黑龙江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活动对象
国家民委直属高校、委省共建院校和有关高校(开设《概论》课程的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承担《概论》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要求政治素质过硬,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业务能力精湛,师德师风良好,能够树立并践行正确的民族观(已在首届展示活动中获得过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
四、活动内容
展示活动设普通高校组和高职院校组,分组展示评选。活动包含视频展示和现场教学两个环节,根据视频展示评选结果按比例确定参加现场教学的教师名单。
(一)视频展示。
参加教师选取《概论》教材中任一讲录制教学视频,时长为45分钟,由评审专家统一评分。
(二)现场教学。
具体安排将在公布入选现场教学教师名单时另行通知。
1.各校可择优推荐1~2名教师参加(国家民委直属高校每校可推荐3~4名教师),鼓励学校组织开展教学展示活动,择优推荐。
2.各省区市民(宗)委(厅、局)可另外推荐1~2名教师参加。已组织开展2025年省区市区内高校《概论》课程教学展示活动的,推荐人数可增加至3~5名(不占学校名额,同一人员不重复推荐)。
五、时间地点
1.视频展示时间:2025年7月—8月
2.现场教学时间:2025年9月
3.现场教学地点:黑龙江大学
六、材料提交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教学视频和文稿材料。教学视频为MP4格式,横版视频,时长45分钟,视频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p,视频大小不超过1G。文稿材料为45分钟的逐字稿,WORD或PDF文档。相关材料以“推荐单位+教师姓名+第X讲+教学视频/教学文稿”命名。
2.汇总表。见附件1,由推荐单位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以“推荐单位名称+汇总表”命名。
(二)提交说明。
各推荐单位、参加教师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资源中心”(以下简称“资源中心”)提交材料。参加教师负责提交教学视频、文稿材料等个人作品;推荐单位的“资源中心”管理员负责提交汇总表,并对教师报送的作品进行审核,确保作品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七、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颁发国家民委荣誉证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颁发国家民委奖牌。获奖教师将择优纳入国家民委《概论》课程示范教师团队。现场教学环节将进行标准化录制,由高等教育出版社与优秀获奖选手签订成果转化协议,支付相应劳务报酬。
八、活动要求
1.各省区市民(宗)委(厅、局)、有关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用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材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概论》教材的推广使用工作。要充分认识教学展示活动的重要意义,着眼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切实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
2.推荐单位要积极组织动员教师参加,确保推荐的教师代表本校或本地区最高水平。要严格审核相关材料,特别是对推荐作品的意识形态进行严格把关,参加教师应保证教学视频、教学设计等相关材料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讲授或引用内容无争议。
3.参加教师视为同意现场教学环节录制的视频作品授权高等教育出版社使用,并择优发布在“道中华”文宣平台和“资源中心”。
4.参加现场教学的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承办单位负责活动期间餐饮保障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刘亚南010-66508417
附件:1.第二届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教学展示活动推荐教师汇总表
2.第二届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教学展示活动评审参考标准
国家民委办公厅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