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864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01-10  来源:办公厅   字号:[ ]

宋水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少数民族经济薄弱地区传统体育基地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重视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发展,积极推动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开展。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每四年举办一次的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国家民委组织的“民体杯”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单项赛事,以及各地开展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提升了各族群众的积极性,提高了各族群众的参与度,增进了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促进了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发展。

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国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200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2018年1月,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民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各地着眼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创新发展,建设地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这都为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

各地方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制定出台针对性举措,广泛调动社会力量,有效吸纳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加强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各地方因地制宜,大多数依托现有体育场馆设施,也有通过场地改建、新建,设立了形式多样的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在人才培养、开展赛事活动以及传承、发展民族传统体育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下一步,国家民委将会同国家体育总局,进一步重视并指导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建设,支持民族地区体育事业发展,服务全民健身国家战略。

感谢您对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关心。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 66508089

                    国 家 民 委

                       2022年7月6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2份,国务院办公厅1份,体育总局1份,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