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中国”主题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开启

日期:2022-11-18  来源:民族画报社   字号:[ ]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新时代十年取得的辉煌成就和“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时代画卷,呈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全国各族人民意气风发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民族画报社开展“大美中国”主题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民族画报社

支持单位:中宣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协办单位:新华社客户端、中国画报协会、人民画报社、中国新闻图片网、百度

征集内容

征集全国范围反映中国复兴征程之美、中华文明之美、多彩中华之美、民族和谐之美、壮丽江山之美、幸福家园之美,展现新时代十年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时代画卷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22年11月18日至2023年2月28日

征稿细则

1. 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 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照片。

3. 作品为 JPG 格式,大小在2MB以上,边长像素不小于2000,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只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微调。确保内容真实无PS,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4. 投稿时须附标题、简要文字说明(不超过100字)、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等相关信息,与要求不符将无法上传。作品画面中不得有任何标记、边框、文字等附加信息。

5. 入选作品实行公示制度。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将在民族画报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6. 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主题相关用途中使用入选作品,不再支付报酬。

7.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

9. 本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有投送作品均不退稿。

10.本征集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集启事之所有规定。

入选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1. 入选作品:100幅/组,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2. 入选作品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稿酬由民族画报社向入选作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 入选作品择优在中宣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新华社客户端、人民网、中国新闻网、中国画报界、人民画报、民族画报、百度等媒体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

4. 入选作品进行线上展览。

5. 入选作品将进入中国民族图片库,作者将取得民族画报社签约摄影师资格,其个人作品均可直接上传中国民族图片库经审核后进行推介传播,一经其他机构或媒体采用将会给付稿酬。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参赛方法

手机端:关注民族画报微信公众号;①打开活动推送链接或者公众号底部的菜单;②点击报名;③按照活动具体要求上传作品。

电脑端:直接访问民族画报网站https://www.mzhb.com,点击活动海报报名,按照活动具体要求上传作品。

联系电话:010—58130720、13910109415、010—58130715、15510708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