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2020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面试补充公告
日期:2020-07-17 来源:人事司 字号:[ 大 中 小 ]
因疫情影响,2020年国家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面试推迟,现就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
职位 |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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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002001(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研究一处副处长) |
马宏 |
108111500700103 |
7月25日上午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7月26日上午面试 |
杨馥榕 |
10811150070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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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飞飞 |
108111500701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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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民 |
10813750010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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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刚 |
1081635002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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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001001(财务司综合处三级、四级调研员) |
倪城玲 |
108111500700117 |
7月25日上午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7月26日上午面试 |
李小燕 |
10811150070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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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楠 |
10811150070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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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蒙 |
10811550020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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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昊 |
108141500100108 |
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
(一)面试确认
6月全体考生已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近日已与全体考生电话联系确认参加面试,不再次进行确认。请需要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7月23日18时前传真至010-66508830或发送扫描件至zhc8810@163.com。逾时未确认放弃资格并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复审
1.从6月15日起至今报考身份有变化的考生,需按照现在的身份重新准备相应材料。
2.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资格复审材料原件。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报到地点
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黑山扈甲21号。可乘地铁16号线在马连洼站下,由A出口出站后往西走1公里,或乘坐303、364、394、584等公交汽车在百望山森林公园下,学院在路对面。
(二)考试时间
1.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上午
请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员于2020年7月25日上午8:30前到候考室候考,并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 面试时间:2020年7月26日上午
请参加面试人员于7月26日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未按时到达的按放弃面试处理。等候期间,手机等各种通讯电子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四、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
按照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其中,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考察、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考试开始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测量体温并自备口罩。考生前往北京前请详细了解并严格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要集中隔离观察的,预留充足时间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2.考生应遵守回避有关规定。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根据回避有关规定,公务员考试报考者不得报考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如进入面试考生有如上情况,应自愿放弃面试。如在考察、体检、公示等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如上情况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3.考生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者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收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
国家民委人事司 邮编108000
联系方式:010-66508814(电话)
010-66508830(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感谢考生对因疫情造成考试推迟的理解,祝大家考试顺利!
国家民委人事司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