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9-10-18  来源:null   字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民族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科研院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现开展2019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此次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奖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按一定比例设置,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调研报告类)”获奖证书,不奖金。

申报条件

调研报告。

1. 调研报告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 调研报告须是2019年度内完成原创性调研成果

3. 调研报告须符合研究规范和文体规范,工作总结学术论文参评范围;

4. 调研报告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全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等相关信息

5. 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报送的材料,须提交完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稿;

6. 已有实际应用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

1. 申报人须为调研报告的第一作者,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调研报告

2. 申报人须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

3. 同一调研报告作者不超过5人,作者姓名和排名顺序由申报人确定,同一作者最多可在2篇调研报告上署名。

)申报单位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国家民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均可作为申报单位

2. 申报单位须为厅局级(含)以上单位

3. 申报单位须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各高等院校的申报数量不超过15篇,其他单位不超过5

5. 申报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须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给出鉴定意见,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须对调研报告的政治方向、原创性、规范性,以及是否符合此次评选条件等方面给出鉴定意见

6. 申报单位须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本单位申报材料的统一报送和联络工作。

申报材料规范

)纸质版申报材料

1. 申报材料括三个部分:《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附件1《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调研报告正文。如出现申报材料内容不一致,以加盖公章的《申报一览表》(附件1为准评审程序启动后不接受更改更换申报材料的要求;

2. 调研报告的正文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3)提交正文不加封皮不设目录、标注页码、与其他申报材料分开装订;

3. 《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2不留空白项,与相应证明材料一起装订;

4. 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2

)电子版申报材料

1. 申报单位须创1一级文件夹,命名规范为送日期+申报单位全称”例:“20191231+中央民族大学”);

2. 一级文件夹须包:“附件1应数量的二级文件夹。“附件1的命名规范为“申报一览表:申报单位全称”(例:“申报一览表:中央民族大学”);二级文件夹的命名规范为“编号+调研报告主标题例:“01+关于XX的调研报告”),此编号和调研报告主标题须与“附件1中的内容对应一致;

3. 二级文件夹须包:“附件2及调研报告正文。“附件2的命名规范为“申报表:调研报告主标题”(例:“申报表:关于XX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正文的命名规范为正文:调研报告主标题例:“正文:关于XX的调研报告”

其他事项

(一)涉密材料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送,不按要求寄送造成失泄密的,由申报人和申报单位承担责任。

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1231,以纸质版盖章材料的邮政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纸质版申报材料须使用中国邮政EMS统一寄送。

其他相关事项由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另行通知。

联系人:胡千骊、马丁

电话010-66508316

邮箱:diaoyanpingxuan@126.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国家民委研究室科研管理处

附件:1.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一览表

   2.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

   3.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

国家民委办公厅          

201910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