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民族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题研讨班的通知

日期:2019-06-21  来源:教育科技司   字号:[ ]

教科司字201988〕号

各有关院校:

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国家民委党组部署,组织委属高校、共建高校、有关地方民族院校和自治州本科院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加强理论学习、锤炼政治品格,提升干事创业本领,推动民族院校改革发展,在新时代有新作为。按照《国家民委2019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定于20197月中旬在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举办民族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题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委属高校、共建高校、地方民族院校和自治州本科院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二、培训时间

714日报到,715-719日培训,720日返程,共7天。

三、培训内容

研讨班采取专题讲座、工作交流、分组讨论、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涉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人才工作、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民族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等,同时针对民族院校改革发展进行研讨交流。

四、培训经费

学员在京的食宿费、资料费,培训班场地、授课费等由国家民委负担,往返北京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担。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校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统一组织报名,于72日前将学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加盖公章)、学员需求调查表(附件3)传真至中央民族干部学院教务部,电子版请发至指定邮箱。表格电子版可在学院网站首页“公告栏—报名表格”下载。

(二)请参加培训班的学员结合本校实际,围绕当前民族院校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突出问题、思路建议等自拟题目,认真准备2000字左右交流材料。要求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注重结合实际和思考分析,切忌写成工作总结和情况介绍。报到前请将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三)请学员于714日凭本通知复印件到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北京市海淀区黑山扈甲21号,颐和园往北3公里,百望山森林公园南侧)报到,并提交22寸免冠近照。

(四)学习结束时,为完成学习任务、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联 系 人:国家民委教科司高教处  金彦超

联系电话:010-66508417

联 系 人:中央民族干部学院教务部  龙琨

联系电话:010-628811661820  13521151559

    真:010-62872491

电子邮箱:peixun2003923@163.com

附件: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

      附件2:学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学员需求调查表

      附件4:中央民族干部学院联系电话及交通线路

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          

20196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