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日期:2019-02-03  来源:人事司   字号:[ ]

根据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考生名单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和确定面试人选的规定,以下18名考生(各职位按准考证号排序)进入面试:

职位

考生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备注

0106001001(离退休干部局组织宣传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10821150050923

10823450011907

10823450013227

王伊鹃

10823750030902

刘德慧

10823750031006

10823750060326

10823750061522

0106001002(离退休干部局活动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10821150050301

马冰倩

10821150053619

10823250011202

王艳龙

10823250013706

王亚萍

10823750081916

李静亚

10824150021003

0106002001(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研究二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李金凤

10821150022720

参加

职位

业务

水平

测试

10821150031807

吕宗霖

10824150015022

10825250011626

祁柏婧

10825350011123


二、面试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

1.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2019年2月27日下午2:30至4:30

2.面试时间:2019年2月28日上午8:30

(二)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国家民委机关3号楼

(三)方式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为闭卷笔试形式,面试为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入围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019年2月21日1200前致电010-66508811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须提交放弃面试的书面声明,经本人签名传真至010-66508811。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将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019年2月22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传真到我委接受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取消面试和遴选资格。

(三)请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员于2019年2月27日下午2:00前到国家民委3号楼候考,并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请参加面试人员于2019年2月28日上午8:00前到国家民委3号楼候考,参加面试顺序抽签、签订保密责任书。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已进行资格复审人员仅携带身份证、工作证、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参加面试,其他人员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五)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未按时到达的按放弃面试处理。等候期间,手机等各种通讯电子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其中,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结束后,通知有关考生进行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66508811(可传真)

国家民委人事司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