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3-31  来源:null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国家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民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邮编:100800,电话:010-66508235,电子邮箱:zfxxgk@seac.gov.cn)。

  一、概述

  2012年,国家民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积极公开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落实情况。以中央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委属报刊杂志为平台,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举措。继续公开兴边富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事业三个国家级“十二五”规划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开《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取得实效;及时公开政策举措及派驻联络员工作动态,推动《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贯彻落实;配合有关方面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加强公开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工作、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整理等方面的各项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二)加大维护民族团结情况的公开力度。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召开为契机,加强有关方面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各地区、各部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及时公开《关于推进武陵山片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推动开展跨行政区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在国家民委网站和中国民族报同步更新民族团结进步“每周一星”,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抓好拟命名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推荐名单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开展,促进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

  (三)增强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透明度。把干部群众最关心的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评选公示、招标采购等事项实行全过程公开。全程公开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评奖及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选过程,不断促进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的密切结合。及时公布委属院校少数民族本、预科和中专及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财政部做好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明确要求,按时向社会公开2012年部门预算和201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行政支出情况,细化“三公”经费解释说明,并将公开内容细化到项级科目。详细公开社会关注度高的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费用,更好地接受公众监督。

  (四)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的信息公开。严格按照程序对《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评选表彰办法》、《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规章草案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和我委网站进行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梳理委机关工作流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查找廉政风险点,完成工作流程图,汇编《国家民委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手册》,针对262个风险点提出654项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把外部监督与内部防控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五)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国家民委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结合国家民委工作重点,研究部署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12年4月在北京举办“国家民委系统司局级领导干部电子政务与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通过专题讲座、参观交流等,增强公开意识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我委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注重公开实效,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0余条。

  (一)政府网站。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通过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和运维,优化栏目内容、突出民委特色、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和组织策划,共发布有关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等工作信息5000余条。结合“第二届全国民族自治县(旗)科学发展经验交流会”、“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及“2012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中华民族一家亲’文化下基层活动”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加大信息发布,努力打造国家民委网上良好形象,有效地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

  (二)新闻发布会。围绕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的举办,召开新闻发布(通气)会3场,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了主题为“中国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与成就”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新进展以及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的有关情况。

  (三)新闻媒体。建立起与中央主要新闻媒体良好的合作关系与机制,及时通过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三十多家媒体策划发布民族工作信息,加强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重点热点信息发布。全年在三十多家中央主要媒体及委属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30多个,刊发工作信息2000余篇。紧紧围绕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的举办,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做好会演及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的宣传报道,生动地宣传我国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国家民委高度重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及《国家民委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国家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件,其中涉及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机构设置、规划计划、办公经费、公车采购、干部选拔等信息,均已作出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发生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2012年,没有因信息公开方面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改进工作的主要措施

  2012年,国家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拓展等问题。2013年,国家民委将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开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加强国家民委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站覆盖面广、权威性高、传播速度快的特色优势,做好政策宣传和解疑释惑工作,凝聚民心,维护稳定,更好地为服务社会公众。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的发布力度。加大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与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决策公开、办事公开。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加强网络服务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