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通知(节录)
日期: 2004-06-29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教育
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通知(节录)
(1993年2月13日)
(十一)重视和扶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中央和地方要逐步增加少数民族教育经费。对有特殊困难的少数民族地区,要采取倾斜政策和措施。在国家安排的少数民族地区各项补助费及其他扶贫资金中,要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发展民族教育。对志愿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待遇,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认真组织和落实内地省、市对民族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
各民族地区要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发展教育的路子。
摘自《中国民族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