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实施《关于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
全力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的意见》
日期:2025-05-2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委 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委联合制定印发实施《关于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 全力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力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打造具有内蒙古特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核心要求,结合完成自治区两件大事、实施“六个工程”“六个行动”等大局任务,在深入总结工作经验做法、精准分析问题挑战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时代内涵、丰富创建工作形式手段、创新工作载体方法,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积极推动作用,教育引导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守望相助意识、爱党爱国意识,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自觉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共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壮丽篇章。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围绕“在组织领导工作上升级、在贯彻工作主线上升级、在强化协作机制上升级、在体现内蒙古风格上升级、在丰富手段形式上升级、在创新载体方法上升级、在凝聚各界合力上升级”七项重点任务持续发力、精准发力,明确了打造什么样的升级版这一方向和思路。
《意见》提出“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政策体系、构建跨区域跨行业联建共创交流机制、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建设理论研究力量和基层实践资源协作互惠机制、建立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培育机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根植北疆文化、注重各族青少年培根铸魂活动、以实的载体凝聚创建合力、以融的导向增强创建活力、以微力量拓展创建阵地”等21项具体创新举措,明确了怎么样打造新时代创建工作升级版的具体方法和路径。
《意见》的出台,对统一全区各地区各部门增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握、激发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结合实际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