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促“三交”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培训班在昆明市举办
日期:2024-09-30 来源:云南省民宗委 字号:[ 大 中 小 ]
为贯彻落实全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现场交流会和云南省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现场推进会精神,扎实推进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六项行动”中的骨干培训行动,不断提升广大导游员、讲解员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解能力、把握能力和讲解能力,9月23日,由云南省民族宗教委、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的云南省旅游促“三交”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 培训班在昆明市开班。来自云南省3A级以上景区管理员(解说员),16个州(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文化和旅游工作部门、高校旅游院校等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培训由昆明市民族宗教委、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承办。
本次培训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聚焦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及“六项行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坚持理论阐释与交流研讨、课堂教学与实践指导等环节的有机融合,确保本次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培训为期3天,旨在让学员深刻理解把握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自古以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实内涵,不断提升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解能力、把握能力和讲解能力。培训主要采取政策解读、专家授课、实地考察、座谈讨论、经验分享、交流发言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积极作用,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者、实践者和引领者,并对旅游促“三交”计划、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和交流。培训期间还将实地考察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以及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情况。
云南具有丰富的旅游和文博资源,国家A级以上景区557个,世界遗产6个,这些文旅资源是“四个共同”历史观在云南的生动写照,是云南各民族融入中华民族历史发展进程的有力见证,是引导各族群众树牢“四个与共”共同体理念的鲜活教材。旅游业是云南的支柱产业,是促进各族群众增收的富民产业。云南旅游业的发展,是各族群众大流动、大融居、大交往的生动体现,要从中体悟旅游对于促进“三交”、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重要意义,以旅游为载体推动各民族经济上相互依存、文化上兼收并蓄、情感上相互亲近,逐步实现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