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与新疆签署民族工作区域合作机制备忘录

日期:2024-07-10  来源:贵州省民宗委   字号:[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宗委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民委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工作区域合作为载体,共同签署民族工作区域合作机制备忘录,奋力推动黔东南州和喀什地区两地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根据备忘录,两地建立了三个机制:一是常态联络工作机制,加强日常联系,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共同促进两地民族工作长足发展;二是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两地民族工作部门之间信息反馈与交流,为两地民族工作深入交流奠定良好基础;三是友好互访沟通机制,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互访交流、考察学习、实地调研等活动,共同探索区域间民族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

根据区域合作机制,两地将致力于实现三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二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帮助协调解决两地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学、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困难问题,积极引导各族群众主动融入所在城镇社区,融入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工作中;三是深入实施“三项计划”,组织双边各族青少年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探索建立健全教育、产业、劳务、人才、旅游等多方位协作机制,推动双方辖域内各族群众双向流动规模不断扩大,促进各族群众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

根据备忘录要求,未来两地民族工作部门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区域合作。两地将共同探索在更广阔领域开展合作的方法和路径,推动区域民族工作创新发展,为维护两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