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三项举措”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能力提升

日期:2024-04-3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委   字号:[ ]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民委系统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为目标,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能力提升行动,深化三项举措,着力提升各地区以创建为抓手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坚持“引进来”,以创建专题培训为抓手推动民族工作队伍能力提升。把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题培训作为提升干部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向和重点,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提升的重要举措。2024年第一季度,全区各级民委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培训班,覆盖民族工作业务骨干、创建工作八进领域相关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和村嘎查基层民族工作干部等。

二是坚持“走出去”,以学习借鉴示范地区经验为抓手推动创建水平提升。积极借鉴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上模式新颖、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工作经验,通过开展联创共建、签订战略协议、专题考察学习等措施,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全区各盟市、各旗县(市区)同全国各地区签署合作协议、建立联创共建超百对。组织创建工作业务骨干到广西、宁夏、青海等地区学习考察创建工作经验。

三是坚持“远谋划”,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为抓手夯实创建保障提升。制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行动方案》等,全面压实各地区各部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责任。各地出台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相关举措等。各地区立足本地区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独有的地域特点,以打造亮点品牌提升创建工作感召力、凝聚力、影响力,打造创建品牌。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依托历史文化打造“古韵玉泉 石榴花开”创建品牌,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树立“传红守绿 共创示范”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