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实施意见

日期:2024-04-11  来源:陕西省民宗委   字号:[ ]

近日,陕西省文旅厅、省民宗委、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各民族互嵌式发展,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深刻表达中华文化特征、中华民族精神和中国国家形象,使旅游业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抓手,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意见》指出,要利用秦始皇帝陵博物院、黄帝陵、延安革命纪念馆、华山、壶口瀑布等旅游资源,打造更多品质化、特色化、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的旅游产品和精品线路,吸引更多游客到陕西旅游。要利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成果,支持特色村寨发展乡村旅游,培育“黄河民宿”“秦巴民宿”“窑洞民宿”等特色旅游民宿集群,打造旅游“生态文明线”。发挥大唐不夜城等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试点项目示范效应,不断丰富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旅游产品体系,打造旅游“人文历史线”。广泛开展文化艺术创作,着力打造一批具有陕西特色、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艺精品。推出“跟着文物去旅行”“跟着非遗去旅行”等系列活动,打造旅游“文化艺术线”。依托革命老区,发挥陕西省各族学生延安教育实践活动示范作用,推进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研学旅游、生态旅游等相融合,打造旅游“红色革命线”。《意见》鼓励各地探索多种形式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旅游载体,依托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游,拓展乡村旅游休闲新空间,打造一批旅游基地。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各项计划实施,将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的重要指标。要不断加强骨干培训,规范讲解词导游词,挖掘研学资源,不断加强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队伍建设,不断丰富反映各民族“三交”展陈藏品,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让各族群众沉浸式接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