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实施六项行动推动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提档升级

日期:2024-01-2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委   字号:[ ]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和旅游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抓好六项行动为重点,着力补齐当前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短板,全面推动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提档升级。

一是实施骨干培训行动。加强对责任部门、责任地区领导干部,特别是旅游行业领导干部、管理人员,一线讲解员、导游员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培训,引导广大旅游从业人员自觉成为践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表率,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积极构建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是实施讲解规范行动。以正确中华民族历史观为根本遵循,以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为内核,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对重点人文类展陈及景点景区讲解词、导游词进行深度梳理、修订把关,让讲解词、导游词成为客观反映和生动讲述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实的媒介。

三是实施展陈提升行动。对全区重点人文类展览展示,特别是各级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非遗馆等展览展示开展检查,及时纠正偏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展览展示。

四是实施研学资源挖掘行动。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旅游资源,全面拓展挖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研学课程和研学路线,推出一批精品研学路线,指导盟市级打造本地区精品研学路线,指导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重点人文类景区景点创作一批特色研学课程,切实打造深受青少年喜爱的研学资源精品,解决“游而不学”问题,让各族青少年在旅游中沉浸式接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五是实施旅游赋能行动。坚持旅游富民、旅游为民,通过推动旅游业发展带动乡村振兴和基础设施建设,带动生态农业、农副产品加工、餐饮酒店等联动发展,更好助力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

六是实施试点示范行动。树立一批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试点示范项目,加大对试点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和宣传推广,不断提升全区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