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

日期:2023-10-1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委   字号:[ ]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

《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战略定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推动内蒙古在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上展现新作为,切实提升保障国家生态、能源、粮食、产业和边疆安全功能,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打造服务保障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意见》明确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转变方式、调整结构,改革开放、塑造优势,底线思维、保障安全,保障民生、凝聚民心等工作原则,提出到2027年、2035年的发展目标。

《意见》部署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二是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三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四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增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保供能力。五是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提升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综合生产能力。六是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提质升级。七是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意见》对支持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出了政策支持,支持内蒙古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推进研究基地和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坚定不移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确保各民族青少年掌握和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巩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持续开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深入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试点。开展“民营企业进边疆”行动,实施兴边富民特色产业发展工程,促进边民就地就近就业和增收致富。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推进边境“四个共同”长廊建设。完善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体制机制。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创造更加完善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意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强化政策支持,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带动作用,在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内蒙古自治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清单,明确时间表、施工图,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指导协调,出台配套政策,对内蒙古落实“五大任务”给予大力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意见》实施的跟踪评估,完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重要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