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出台《柔性引进人才办法》

日期:2023-07-27  来源:西北民族大学   字号:[ ]

近日,西北民族大学制定《柔性引进人才办法》,从引进对象及基本条件、引进岗位及工作职责、引进方式和待遇、引进程序、管理考核等方面对柔性引进人才工作作出规定。

《办法》指出,柔性引进人才工作坚持“按需引进、择优推荐、以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注重与支撑学校学科建设紧密结合,以突出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水平为目标,突破地域和单位限制,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指导作用。

《办法》明确,柔性引进人才设置特聘教授岗位,聘期一般为 3 年,每年来校工作时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 1个月,引进薪酬年度考核合格后,按年度一次性核发,也可由受聘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聘期内以西北民族大学为第一单位取得突出成果(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和职责以外的超出部分),经学校认定,可按学校相关标准给予奖励。

《办法》强调,学校对柔性引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由受聘单位组织,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聘期考核由学校组织。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聘用合同自动解除。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有权根据工作职责完成情况核减其工作薪酬。引进人才有违规违纪、师德失范、学术不端、 损害学校利益,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合同,追回已发放的工作酬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