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委坚持法治引领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品牌

日期:2023-06-21  来源:河北省民委   字号:[ ]

近年来,河北省民委深化“石榴花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建设,大力推进长城、大运河“两带多节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突出顶层设计。河北省委、省政府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全省“十四五”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民族领域突发事件处置和网络舆情应对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建立了省、市、县、乡村和省直部门单位创建工作机制。

二是突出有形有感有效。明确了创建工作“五个一”标准(一组线上线下宣传阵地,一批民生实事,一系列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活动,一项维护民族领域和谐稳定机制,一套组织实施保障体系),推动品牌建设向纵深发展,“两带多节点”(两带:长城、大运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多节点:百乡、千村、百校、百馆、百景区创建节点)创建格局初见成效。2022年,各品牌建设单位新建线下宣传橱窗、展板150块,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推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信息和活动动态700余条次,覆盖各族群众21.58万人次,累计组织群众性活动454场次,组织实施各类民生实事114件,有形有感有效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

三是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民族工作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将法治建设纳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测评指标,通过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显著加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等体系更加健全,全省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

四是突出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由316名各行各业基层干部群众组成的创建指导员队伍,认真组织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族常识的学习宣传教育,培养引导他们当好“政治引领员、政策宣传员、活动组织员、维稳调解员、民情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