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与内蒙古兴安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日期:2023-06-05  来源:中央民族干部学院   字号:[ ]

为切实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抓实抓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干部教育培训,充分发挥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和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在民族工作特别是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的独特优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5月30日,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与兴安盟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对深化合作高度重视。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党委书记王海龙,中共兴安盟委委员、统战部长李国宏,中共兴安盟委委员、组织部长陈景华,就有关问题进行深度对接。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专门派出调研组赴兴安盟调研,与兴安盟委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就干部教育培训、特色课程开发、现场教学点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题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问题深入交换意见。

学院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边旭东强调,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作为全国唯一“央”字头的民族工作干部教育培训专业机构,将立足学院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好宣讲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重要阵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研究基地的作用,与兴安盟密切合作,深入挖掘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调研时留下的宝贵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助力兴安盟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示范盟,共同打造可复制、能推广的“院地合作”新范本。

兴安盟委委员、副盟长禹丽芸强调,双方签署合作协议,是兴安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兴安盟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成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有效体现;是凝聚兴安盟各族干部群众智慧力量,扎实推动全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她要求兴安盟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与中央民族干部学院的沟通与配合,切实把战略合作转化为推动双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