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宁出台畲医药发展条例

日期:2023-05-26  来源:浙江省丽水市民宗局   字号:[ ]

经景宁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景宁畲族自治县畲医药发展条例》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二十八条,一是明确畲医药的概念和范围。指出畲医药是中医药的一部分,是反映畲族人民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疗康养体系。畲医药包括畲医药理论知识以及传统文化、痧症针灸疗法、畲医方剂、畲药材种植加工炮制技术、养生保健方法等内容。二是健全组织领导和政府职责。提出加强对畲医药工作的领导、将畲医药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制定畲医药专项规划,建立健全畲医药管理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制定畲医药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和具体措施。三是完善医疗服务网络体系。提出组建畲医专科联盟,将发展畲医医疗服务和畲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纳入自治县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完善畲医发展补偿机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畲医医疗机构等举措,构建较为完善的民族医药健康服务网络。四是发展畲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从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畲医养生保健机构,推动畲医药与养生保健、养老服务、森林康养融合发展,推进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等多层面对养生保健作出规定。五是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提出组建畲医药专家委员会,实行畲医药传承人制度、畲医名师认定制度,以及师承授业补助等措施。对“以师承方式学习畲医或者经多年畲医医疗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提出“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的办法,以解决师承人员的从业合法性问题。六是保护畲药材产业发展。《条例》对支持畲药材规范化、规模化、品质化发展作出规定,提出科学划定保护范围和品种、建立种质资源库、发展畲医药大健康产业、合理布局畲药道地药材产业基地,支持畲药材加工、仓储、物流和产业园区建设,支持畲医药统一品牌和标准建设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