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三个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日期:2023-05-22  来源:广西民族报社   字号:[ ]

近年来,桂林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坚持抓准一条主线,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突出“融”的理念,强化“融”的举措,不断推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一、着力深化内涵,让创建工作充满精神实质更加感召人心

桂林市始终坚持从政治高度、历史深度和文化厚度,挖掘创建资源,深化创建内涵。不断从党的百年历程中汲取把握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宝贵经验,坚持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深度挖掘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见证。编纂出版《红军长征与桂北少数民族》系列丛书,积极参与《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广西卷·桂林篇》编撰工作;先后树立和突出一批以甑皮岩、灵渠、摩崖石刻和山水诗文、湘江战役等为代表,辨识度高、传播力强、有历史深度、有深远格局,象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义的历史文化符号和标识。深刻阐释各族先民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脉络,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时代价值。坚持把文化认同作为最深层次的认同,不断推进优秀文化遗产“散珠碎玉”的保护利用。桂林市先后建成甑皮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灵渠博物院、桂海碑林博物馆、桂林非物质文化传承中心等一大批民族文化传承基地;在吸收借鉴各民族文化基础上,推出《印象刘三姐》《破阵曲》《马前泼水》《桂林有戏》《桂林千古情》等一大批民族文化精品力作,民族戏剧创作两次摘获中国戏剧梅花奖;累计申报市级以上非遗200余项,瑶族服饰、瑶族油茶习俗等6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奋力推动多元文化为共同体文化输送鲜活的精神给养,促进各民族文化的交互共生与价值互鉴,以中华民族文化引领各民族文化的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整体文化认同。

二、着力丰富形式,让创建工作得到全面覆盖影响更加深远

桂林市顺应时代变化,持续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创建点位由“试点单位”向“行业系统”覆盖,创建模式由“政府主导”向“社会生成”激发,创建的参与度、覆盖率和影响面不断提升。

促进创建过程“全员参与”。桂林市深刻认识各族干部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积极建设全员参与的场地、奋力营造全员参与的氛围、全面打造全员参与的典范,广泛开展争创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自治县民族乡逢十周年庆祝活动、重要民族节庆等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族干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市累计建成同心文化广场120个,“壮族三月三”、瑶族“盘王节”、侗族“祭萨节”、苗族“大端午苗歌节”等特色民族活动精彩纷呈。

实现创建类型“全域覆盖”。桂林市坚持“全力探索——全面总结——全域推广”的创建形式,不断推动创建工作在党的机关、国家机关、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逐步实现全域覆盖。结合桂林实际,在“七进”基础上,探索增加创建进景区、两新企业、窗口单位三种创建类型,并逐步实现全市98家A级以上景区全覆盖。

推动创建模式“全面升级”。全市建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六大基地”,龙胜建成广西首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陈列馆”,临桂区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讲堂”,大学生、社会人士积极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志愿者宣传队,通过广泛开展一系列有形有感有效的宣教活动,极大激发和培育了全社会参与创建的热情和自觉,有效推动创建工作由单一政府主导,向政府主导与社会自发相结合的模式提档升级。

三、着力创新方法,让创建工作聚焦主责主业更加富有成效

桂林市坚持不断创新方法,把准创建的结合部和发力点,推动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双促双成。

坚持“创建+旅游发展”。推动创建工作主动嵌入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大力实施“三项计划”,探索完善“旅游+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四个结合’新模式”,持续为旅游注入新内涵、打造新路线、发展新业态、培育新主体,不断促进旅游优质供给更加丰富、各族群众交往更加密切。全市精心培育了象山景区、灵渠景区、七星景区等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景区,以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

坚持“创建+乡村振兴”。支持民族地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民族地区更好地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总体布局,稳步驶入共同富裕的快车道。

坚持“创建+社会治理”。将创建工作与城市民族工作、基层社会治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融合发展的工作方法,推动城市民族工作由主导型向服务型、引导型转变,推动民族事务治理方式由政府单一主导转变为社会多元共治。桂林市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城市管理体系,打造民族事务“一站式服务平台”,创新“一中心、四机制、五个站”工作方法,探索民族事务治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全面构建互嵌式的社区环境、社会环境和网络环境,推出就业、就学、医疗、社保等便民举措2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