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突出“五强”构建各民族互嵌发展环境

日期:2023-05-11  来源:甘肃省酒泉市民宗委   字号:[ ]

近年来,酒泉市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统揽,把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作为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有力抓手,着力完善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夯实社区基础,为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

一是“强”政府引导,构建“常态化”保障机制。制定《酒泉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对“加快构建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进行部署安排,鼓励各族群众双向流动,推进各族学生混班混宿,在敦煌市、肃州区试点打造流动融居示范社区。

二是“强”思想引领,构建“大众化”创建氛围。基层街道社区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通过“三会一课”、“学考补”微课堂、专题宣讲、理论培训、印发知识手册等形式,大力宣讲各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宣讲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重要意义和实践途径,切实提升一线干部掌握民族政策、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常态化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教,在融媒体中心开设《民族大团结》专栏,在社区楼院打造民族团结主题广场、文化长廊等,全方位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三是“强”空间布局,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各县(市、区)顺应人口“大流动、大融居”趋势,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树立各族群众进城落户的鲜明导向,优化落户办理流程,对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在城市购买房屋的各族群众,均可办理城市居民户口;统筹布局学校、社区医院、老年人活动中心、便民商圈、停车场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各族群众自由选购商品房,相关部门在保障房分配、学生分班分宿等方面适当干预和监测,确保各民族群众在空间上互嵌居住,各民族学生混班混宿、相互学习。

四是“强”为民服务,构建“宜居型”社区环境。按照《全省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的实施意见》,全市大力推进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引导民族地区各族群众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务工经商,支持省内外各族群众到民族地区就业创业;基层各社区坚持转变工作观念,将城市民族工作服务对象落实到全民族,吸引发达依托市民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为各族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真正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办成所有事”;坚持举办“春风”送岗来行动、“直播带岗”等各类招聘会,对接企业、社会组织为各族群众扩宽就业渠道;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各族高龄老人、困难家庭提供健康义诊、帮扶救困等服务。

五是“强”权益保障,构建“一家亲”和谐关系。坚持把民族事务治理纳入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范畴,常态化完善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建立“红石榴”志愿服务队、“石榴籽”调解室、协商议事会等服务平台,推动各族群众积极参与居民自治和社区文化活动,平等享受政策福利;引导各民族在生活上相互往来、习俗上相互尊重、文化上相互学习、困难上相互帮助、特殊问题上相互包容,使各民族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成美满姻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