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推动民族文化工作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3-04-03  来源:贵州省黔东南州民宗局   字号:[ ]

一是制度先行。完善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政策措施体系,出台《中共黔东南州委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黔东南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州、县(市)分别设立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全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建设,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民族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为民族文化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是立法保障。建立立法保护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具有黔东南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修订《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并制定了19个单行条例,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出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开展民族特色村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靠前开展司法服务。

三是融合发力。持续推进民族文化与民族节庆、民族文艺汇演、民族体育赛事活动节庆赛会相结合把文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充分展示、宣传黔东南民族文化,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物质基础。如黔东南“村BA”作为“六月六”苗族吃新节的重要活动,将篮球体育赛事与民族节日、民族歌舞等民族文化深度融合,带动了文化旅游事业的蓬勃发展,助推农村经济实现增长

四是发展产业。推动苗绣、贵银、蜡染、编织等民族传统手工艺产业市场化。截至2022年底,全州从事银饰、刺绣、蜡染、民族服装等民族工艺品生产的个体和企业(合作社)87全州民族工艺品产业共完成产值2.8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