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山东卷》民间史料收集整理工作全面启动
《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山东卷》民间史料收集整理工作全面启动
日期:2023-03-30 来源:山东省民宗委 字号:[ 大 中 小 ]
3月27日,山东省印发通知,全面启动《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山东卷》民间史料收集整理工作,为“史料汇编”编纂提供更多素材支撑。
民间史料收集整理包括但不限于金石碑刻、家谱、楹联、契约文书、诉讼文书、唱本剧本、账本、书信、日记、医药书、堪舆书、日用杂书等,充分发现、挖掘整理最具代表性、最能真实反映所在地区不同时期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文化、历史、地理、人群、思想等方面交往交流交融状况的史料内容。选取的内容既考虑史料的前后连贯性,不影响对原文的理解,又准确贴近交往交流交融史实,同时突出重点,避免大量辑录整本或整卷史料,并遵照校勘要求进行订正,保证史料的可信度与完整性。史料产生时间按照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辽宋夏金元、明、清、中华民国7个时代进行划分。初步汇总后,省民宗委将组织山东卷民间史料课题团队对各市上报内容进行初审,邀请专家开展论证,并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对史料进行鉴别、去伪存真。
省民宗委成立民间史料收集整理联络小组,并制定工作进度表,进行周调度、月总结,确保今年下半年完成民间史料收集整理工作。
国务院部门
地方政府
地方民委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京ICP备05048973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45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 邮政编码 100800 网站维护:国家民委舆情中心
建议使用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