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扎实推进《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内蒙古卷》编纂工作

日期:2023-02-2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委   字号:[ ]

内蒙古自治区多措并举,扎实做好《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内蒙古卷》编纂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任组长,统战、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宣传、教育、民委、文旅、文物、社科院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建由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专家学者为主,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加的编委会;制定《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内蒙古卷》编纂方案、编纂实施方案,积极安排编纂工作经费,为编纂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

二是强化工作协调。深入开展调研,召开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培育)基地专家学者座谈会,征求编纂工作意见,研究编纂工作思路,凝聚工作合力,先后召开五次编纂工作会议,研究编纂工作的相关事宜,安排编纂工作进度。

三是全面推进编纂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辽宋夏金元、明代、清代、中华民国时期7个子课题组,依据课题组人员数量、专业研究方向、拟承担编纂工作等,完成课题分工;按照《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编纂体例要求,确定编纂大纲7编,按照先秦秦汉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隋唐五代十国时期、辽宋夏金元时期、明时期、清时期、中华民国时期为编,以9种史料类型为序,编排章节结构,主要内容涉及政治关系、经济关系、社会流动、社会生活、思想文化5个方面内容。目前各课题组已整理了与各子课题相关的主要参考文献,制定了符合各个子课题辑录文献、主题内容的子课题大纲,已经开始了基本文献史料的摘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