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宗委“三条举措”贯彻落实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

日期:2023-01-29  来源:贵州省民宗委   字号:[ ]

近日,贵州省民宗委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以“三条举措”贯彻落实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

第一,及时汇报会议精神。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召开后,省民宗委已第一时间将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情况向省委、省政府和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作了报告。接下来,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指示批示和要求,跟踪抓好贯彻落实。

第二,常态化进行学习宣传贯彻。用好民族报社、委门户网站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党的二十大对民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宣传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新部署,宣传本次全国民委主任会议提出的民族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注意收集各地反响,加强全省贯彻会议精神有关信息报送;发挥好自有宣传阵地和省级主流媒体平台作用,发出民族工作好声音、正能量;将国家民委2023年工作要点进行责任分解,并体现到省民宗委2023年工作要点中,督促逐一抓好贯彻落实。

第三,重点以“两高两强”思路谋划下步工作。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结合贵州工作实际,按照高标准推进模范省建设、高质量助推民族地区发展、宗教工作强引导、自身建设强提升的“两高两强”思路,狠抓工作落实,奋力开创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高标准推动模范省建设,做好遵义市、台江县试点工作,按照“1+8”工作格局,指导“1+8”试点县做好工作,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有形有感有效。高质量助推民族地区发展,加强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40条政策措施调度,抓好国家民委支持贵州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见和省民宗委支持黔东南、毕节、务川自治县等区域性差别化支持政策落实。抓好民族特色村寨农文旅融合发展、“黔系列”民族文化产业品牌打造、扶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等特色工作,推动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做好民族领域风险防范,切实维护全省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