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20  来源:null   字号:[ ]

  10月19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云南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创建工作部省联席会议在国家民委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党组书记王正伟,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云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陈豪出席会议并讲话。

  党中央、国务院对云南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创建工作一直高度重视,2011年习近平同志就作出重要批示,希望云南省委、省政府“紧紧抓住中央支持云南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和继续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的历史机遇”,“为把云南建设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不懈奋斗”。此后,国家民委和云南省签署了《合作协议》,先后召开了专题汇报会、现场推进会,共同把创建工作不断推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王正伟在讲话中指出,刚刚闭幕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进入关键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俞正声主席的重要讲话,思想深刻性、理论彻底性、政策鲜明性、实践指导性都很强,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将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迅速转化在民族地区的实际工作中,是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云南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基本国情和重要优势的典型缩影,做好云南的民族工作,不仅关系到云南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关系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局。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召开这次省部联席会,推动云南继往开来,把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过程,作为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创建的过程,作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云南特点民族工作路子的过程,作为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的过程,为全国民族工作继续探索更多值得总结、借鉴和推广的“云南经验”。支持云南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创建工作,是国家民委和各委员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云南请求国家相关部委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站在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民族地区支持力度,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高度给予重视和支持。

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在会议上讲话

  王正伟强调,云南加强“示范区”建设,要把加快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区域开发与精准扶贫并重,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相结合,抓住“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机遇,围绕建设我国面向西南重要桥头堡战略,在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沿边开放开发水平等方面走在前列。要重在平时、抓在平常,重在交心、以心换心,创新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载体,高度重视城市民族工作,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中华民族大团结方面走在前列。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立健全民族法规体系,坚持各族公民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依法保障各民族权益,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在加强民族法制建设、推进民族工作法治化方面走在前列。要大力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抓好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开发融合互动,在繁荣发展民族文化、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方面走在前列。要坚持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严格执行节能减排考核“三管齐下”,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方面走在前列。要健全民族工作领导机制和体制,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发挥好少数民族干部代表人士和知识分子的作用,在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在会议上讲话

  云南省省委书记李纪恒对各部门长期以来对云南省的支持表示感谢,并结合云南省情,从统揽云南工作全局,对加快云南发展的长远谋划和思考作讲话。他说,要继续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理念,履行“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承诺,坚定“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借着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东风,进一步加强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上来;进一步狠抓落实,把会议精神切实转化为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进一步举全省之力,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创建工作。

云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陈豪介绍情况

  云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陈豪汇报了云南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介绍了云南省创建工作成绩、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考虑以及请求相关部委支持的事项。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证监会、扶贫办8家民委委员单位兼职委员和联络员,云南省有关厅局、国家民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民委委员单位参会同志结合自身职能特点,就云南省请求支持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