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

日期:2023-05-22  来源:云南省民宗委   字号:[ ]

楚雄彝族自治州紧紧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助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取得实效。

制定出台《楚雄州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楚雄州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保护条例》《楚雄州彝族服饰文化条例》等政策法规,挂牌成立“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立彝族梅葛、查姆等82个传习所,开展非遗传承人进校园活动、彝族刺绣技艺培训和技艺比拼等,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法律课堂,助力非遗“活”起来、“火”起来、“亮”起来,努力开创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经济社会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新局面。

目前,国务院公布楚雄州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4项,省政府公布楚雄州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82项,文旅部认定楚雄州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2人,省文旅厅、省民宗委认定楚雄州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