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委命名145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日期:2023-12-29  来源:河北省民委   字号:[ ]

近日,河北省民委按照《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及动态管理办法》规定,经各地推荐、实地考察、严格评审、委党组研究、网上公示,命名张家口市沽源县大二号回族乡等19个单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石家庄市长安区河东街道建华第四社区等126个单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2023年,在河北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各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打造长城、大运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全面推进“两带多节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涌现出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燕赵大地“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氛围越来越浓,“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干劲越来越足。

河北省民委通知要求,被命名的示范区示范单位要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不断推动创建工作取得新成绩。各地要学习借鉴示范区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开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