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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总抓手 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日期:2015-07-15 来源:政策法规司 字号:[ 大 中 小 ]
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总抓手
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楚雄彝族自治州成立于1958年,是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中两个彝族自治州之一。楚雄彝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中部偏北,属云贵高原西部、滇中高原的主体部位,自古为“省垣屏障、滇中走廊、川滇通道”,是省会昆明出入滇西7州市、北上四川、南下东盟的必经之地,故有“迤西咽喉”之称。全州总面积2.9万平方公里,辖9县1市103个乡镇,其中:有35个民族聚居乡(含4个民族乡),境内居住着汉、彝、傈僳、苗、傣、回、白、哈尼等26个民族,全州总人口272.4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93.49万人,占总人口的35.5%。彝族人口75.45万人,占总人口的28.6%,占少数民族人口的80.7%。
党的十八大以来,楚雄州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艰苦创业,锐意进取,奋力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州保持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2014年全州生产总值达701.78亿元,增长11.0%;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01.41亿元,增长33.1%;地方财政总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完成153.29亿元和63.72亿元,分别增长9.1%和13.0%;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24531元和7570元,分别增长9.7%和13.2%;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35‰;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39%。
一、主要做法
我们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总抓手,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加快经济发展,不断改善民生,推进文化繁荣,促进民主法治,保持民族团结,努力推进彝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
(一)突出发展第一要务,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州委、州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系列决策部署,与时俱进,进一步调整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推动民族经济持续发展。一是下大力气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切实抓好“四纵四横”的公路骨架网,州内公路骨架网基本形成,农村公路建设不断推进,州内公路通车里程达18293.46公里;全面实施水源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河道治理等水利项目,全州有中小型水库1091座,总库容12.76亿立方;加快推进城镇、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人口城镇化率为38.74%。二是加强“三农”工作,促进农民增收。近年来,楚雄州把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作为新的增长点,大力发展特色蔬菜、水果、干果,形成了一定规模;坚持把农业产业化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培育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把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作为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措施,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农村通达、劳务输出等项目,向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倾斜。2014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570元,增加1213元,增长13.2%。三是大力培育重点优势产业。楚雄州把烟草、冶金、绿色食品、生物医药、文化旅游、新能源新材料作为6大重点产业持续培育,着力推动生产要素向优势产业集中、优势产业向工业园区和经济发展带聚集。近几年来,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促进工业跨越发展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决定》等政策举措,实施了工业发展3年倍增计划、产业建设3年行动计划和服务业发展3年行动计划,聚力促进重点产业发展。2014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产值541.28亿元,工业园区入园企业达494户,六大重点产业实现增加值330.85亿元,占全州GDP的比重达47.1%,为我州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大力培育服务新业态,促进第三产业平稳增长。积极推进商贸物流项目建设,商贸与物流互动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加快“七彩云南、时空世界”和元谋古人类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构筑文化旅游目的地。2014全年接待国际游客3.61万人次、国内游客1851万人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83.52亿元,增长26.3%。
(二)坚持群众利益为重,着力抓好民生改善。一是优先发展民族教育,着力提升自治州人口素质。制定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和《楚雄彝族自治州贯彻云南省基础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大力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半寄宿制学校、民族小学、民族中学、县市民族班(部)和民族中专学校建设。加快构建面向南亚和东南亚的现代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融合州、县市职业教育资源,整合5所中专学校师资力量,统筹优化办学专业设置,投资11.5亿元,建成“国内先进、省内一流”的楚雄彝族自治州职业教育园区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二是全力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得到加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16.75万人,五大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235.64万人。努力促进就业创业,2014年全州城镇新增就业达到2.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81万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6.64万人。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切实做好各项安居工作。
(三)继承和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民族文化强州。紧紧围绕《楚雄彝族自治州建设民族文化强州规划(2013年—2020年)》,依托“一彝三古”(彝族文化、古生物、古人类、古文化)的文化资源优势,努力建设滇中民族文化新高地。一是传承和弘扬以彝族文化为主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抢救、保护、传承和弘扬以彝族文化为主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作为重要抓手,以精心打造“禄丰世界恐龙谷、元谋东方人类故乡、中国彝族文化大观园”三张名片为外宣视窗,以彝剧《阿佐分家》、《太阳女》、《彝人三色》、《杨善洲》等一大批舞台艺术精品剧目为展示窗口,投入一千多万元编译出版106卷《彝族毕摩经典译注》,逐渐形成了独具区域特色的恐龙文化、元谋人文化、铜鼓文化、彝族文化、古镇文化、名人文化、美食文化和生态文化等八大民族文化品牌,不断提升楚雄彝州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二是繁荣民族公共文化产业。以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努力构建覆盖全州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群众文化体育活动蓬勃开展。三是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不断对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普查、挖掘、整理和建档,健全和完善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活态保护与传承。
(四)加强民族法制建设,抓好民族团结稳定。一是加强法制建设。1986年在全省率先制定《云南省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基础上,又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乡工作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实施〈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办法》、《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暂行规定》等《自治条例》相配套的单行条例和规范性文件88件。二是积极开展民族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不断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大民族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党的民族政策在民族自治地方法制化、制度化。三是加强民族团结工作。州委、州政府始终强调:不重视和不研究民族工作的领导干部,不是称职的领导干部;做不好民族工作,全盘工作也做不好。教育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不断增强各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定期召开民族团结稳定形势研判分析会,加强对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把影响民族团结的各类隐患和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楚雄州连续16年荣获“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州市”称号,第二次荣获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最高荣誉奖“长安杯”,为实现彝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创新制度机制,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州委州政府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决定》,健全了州、县、乡、村四级民族工作网络,恢复设立州级民委委员制,建立民族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出台《关于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乡镇、单位、村、社区、企业创建活动,争取在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文化繁荣、民族教育振兴、民族干部培养、民族法制建设、民族关系和谐6个方面走在全省前列。到2014年,全州共整合各类资金12.2454亿元投入示范区建设,已经建成示范村97个,示范学校134所,示范企业4个;正在全力推进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8个示范乡镇建设。
二、几点体会
总结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我们深深感到:一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在加快推进小康社会进程中的指挥协调和战斗堡垒作用。二要找准我州在国家和省发展战略中的定位,找准结合点,立足实际、发挥优势,把加快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摆在首要位置,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自治州的困难和问题。三要花大力气改善民生,不断改善群众生活、学习、就医等条件,改善衣、食、住、行等条件,增强社会保障能力,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各族群众。四要真抓实干,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引导干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为官有为、开拓进取,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正确用人导向,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五要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牢固树立“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和“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理念,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
三、存在的困难
(一)基础设施薄弱。一是综合交通体系不完善。“四纵四横”的公路骨架网虽然基本形成,但南下通道仍然不畅,与周边地区互联互通公路等级低,农村公路标准低、路况差。二是水利基础薄弱,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弱。三是城镇基础薄弱,城镇化率低。全州城镇化率为38.7%,比全国54.77%低16.07个百分点,比全省42%低3.3个百分点。
(二)产业结构单一。楚雄州烟草和冶金化工两个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42.87%和32.13%,新兴产业培育短期内难见成效;品牌推动型和辐射带动型企业少;农业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少,城乡居民增收渠道不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难度大。
(三)扶贫攻坚任务艰巨。一是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到2014年,全州还有农村贫困人口25.8万人,占农业人口的12.8%;有6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25个贫困乡镇;220个贫困村委会。二是自然灾害频发,发展困难。我州地处横断—小江地质断裂带,是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地区,为著名的“滇中老干旱区”,“三年一大旱、两年一小震”制约了我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三是扶贫成本不断提高。大部分贫困地区的群众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弱,加之贫困人口居住分散,扶贫难度不断加大。
四、下一步工作
(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采取新举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四个全面”引领彝州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富民强州进程。紧紧抓住国家推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发展等机遇,围绕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目标,强化基础设施、重点产业两大支撑,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实施工业强州、开放活州、科教兴州、生态立州四大战略,继续打好县域经济、园区经济、民营经济“三大战役”,巩固提升烟草、冶金化工两大传统支柱产业,重点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生物医药、文化旅游、新能源新材料四大优势产业,积极培育商贸物流、先进制造、新兴服务三大新兴产业,力争形成“2+4+3”产业集群,努力把楚雄州建设成为滇中城市经济圈西部增长极。
(二)在融入国家和省发展战略上取得新突破。要积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和省的发展战略,一是抓好规划,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入研究我州“十三五”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找准我州在国家和省发展战略中的定位,找准与国家和省规划的结合点,丰富和完善发展思路,扎实编制好“十三五”规划,使规划充分体现“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最新要求。二是抓好项目,自觉主动地融入国家和省的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实施乌蒙山、滇西边境集中连片扶贫开发等重大机遇,认真研究一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通过积极汇报和争取,努力让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的规划盘子,为推动楚雄跨越式发展赢得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在推进富民强州进程上取得新进展。一是抓工业。继续落实好关于稳增长、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系列决策部署,全力支持现有骨干企业培强做大。着力深化大企业的合作,紧紧抓住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重点项目,明确目标、强化责任,通力协作、形成合力,争取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抓招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开放工作会议精神,把招商引资作为推进全州跨越式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来抓,按照州委州政府已经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要求,始终保持招商引资的强劲势头。三是抓园区。狠抓工业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州工业园区建设,力争在工业聚焦区建设上取得大的突破。四是抓基础。重点是要抓住省提出滇中城市经济圈“十三五”期间县县通高速路、打造“一小时经济圈”以及省政府增加滇中城市经济圈1000公里高速公路建设规划的机遇,认真实施综合交通“5年大会战”。五是抓扶贫。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增强扶贫工作的针对性,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农村和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整合各类农村建设的项目和资金,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重点改造11万多户“墙抬梁”的农村危房。六是抓生态。认真实施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农村能源建设、自然保护区与野生动物保护和公益林生态补偿等五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特别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排头兵。七是抓城镇化。坚持产城融合、突出特色不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严格规划管理,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城镇管理体制机制,全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八是抓高原特色农业。加快推进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民增收。九是抓民生。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十是抓和谐。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进一步畅通民意渠道,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做好平安创建等工作。
(四)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取得新成效。围绕示范县市、示范乡镇、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企业6个创建活动,力争到2020年,全面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目标,持之以恒地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这个载体,将举全州之力推进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强化责任、创新机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宣传引导、典型示范,整合资源、合力攻坚,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投入扶持力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通过示范区建设,民族地区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人居环境得到不断提升、群众增收渠道逐年拓宽、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各民族关系更加和谐,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