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筹备工作委员会内部工作机构的通知
民筹发(2010)5号

日期:2011/08/01  来源: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字号:[ ]

各市(自治州)、各地区党委和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省军区、省武警总队党委,各人民团体:
  为切实做好第九届民族运动会筹备工作,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进一步完善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主 任:张玉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郝桂华(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蔡国祥(省体育局局长)
  吴建民(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刘 尚(省体育局副局长)
  王建忠(省体育局副局长)
  余维祥(贵阳市副市长)
  刘永和(省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吕劲松(省政府办公厅六处处长)
  办公室内设文书处、督查处、信息处、联络处、保障处,其工作职责是:
  1.拟定第九届民族运动会筹备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筹委会日常工作,组织、贯彻、落实筹委会的决定、决议,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工作。
  3.起草、审核、制作筹委会文件,编发筹委会会议纪要、简报、大事记等,管理筹委会及办公室的印章、文件、档案资料。
  4.负责筹委会各项会议的文秘、会务及后勤工作。
  5.负责做好第九届民族运动会开、闭幕式及各种大型活动入场券的设计、制作和发放,配合做好各种证件的设计、制作。
  6.负责日常联络和接待工作,设计、制作、发放有关的纪念品、礼品、物品。
  7.负责集中办公用房的安排和办公用品的购置、配备和管理,配合财务集资部管理固定资产。
  8.负责日常工作用车安排和车辆、司机的管理。
  9.负责筹委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方案的拟定及各部(室)聘用人员的审核。
  10.负责第九届民族运动会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11.完成筹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竞赛表演部
  部 长:蔡国祥(省体育局局长)
  副部长:刘 尚(省体育局副局长)
  吴建民(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竞赛表演部内设秘书处、竞赛表演处、场馆处、场地器材处、颁奖处和技术处,其工作职责:
  1.制定第九届民族运动会竞赛表演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配合主办单位做好第九届民族运动会总规程、各单项规程的制定工作和规则的修订工作。
  3.制定第九届民族运动会竞赛表演项目器材保障方案,负责竞赛器材的选定和购置,协助规划建设部做好新建、改造、维修比赛场馆规划与建设。
  4.配合主办单位做好举办教练员、编导、裁判员、竞赛组织人员培训及单项邀请赛工作,配合主办单位组织和培训表演项目裁判、编导队伍。
  5.提出第九届民族运动会各项竞赛委员会(赛区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6.做好第九届民族运动会报名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总秩序册、竞赛表演项目秩序册和成绩册。
  7.完成筹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新闻宣传部
  部  长:李建国(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部长:周晓云(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肖凯林(省委宣传部秘书长)
  蒋星恒(贵阳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黄 平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刘 尚(省体育局副局长)
  胡德怀(省广播影视局副局长)
  杨庆武(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罗保林(省工商局副局长)
  张 兴(贵州日报集团副总编辑)
  新闻宣传部内设秘书处、新闻中心、新闻宣传处、记者接待处、电视转播协调处、社会宣传处,其工作职责:
  1.制定第九届民族运动会宣传工作总体方案和宣传提纲,提出宣传报道的指导思想、宣传重点和具体要求,并组织实施。
  2.负责第九届民族运动会筹委会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海内外新闻单位对第九届民族运动会各项比赛、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负责中外记者的接待和协调、联络工作。
  3.制定第九届民族运动会宣传的标语口号。设计、制作和张贴、悬挂、播发第九届民族运动会宣传品。
  4.负责组织开展第九届民族运动会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5.负责组织召开各种新闻发布会。
  6.负责第九届民族运动会官方网站、新闻中心的组建与管理,联系并落实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事项。
  7.完成筹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大型活动部
  部 长:袁 周(贵阳市市长)
  副部长:余维祥(贵阳市副市长)
  徐 飞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王建忠(省体育局副局长)
  李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宝林(省文化厅副巡视员)
  大型活动部内设办公室、联络处、后勤处、活动处,其工作职责:
  1.制定第九届民族运动会开幕式、闭幕式、民族大联欢三项大型活动方案。
  2.组织第九届民族运动会开幕式、闭幕式文体表演的创编、排练、彩排和演出,做好民族大联欢活动场地布置、表演节目和联欢活动安排。
  3.制定第九届民族运动会火炬接力方案并做好火炬传递活动。
  4.组织第九届民族运动会筹备和举办期间的有关展览、文艺演出、社区表演、巡回演出等。
  5.设计、制作、购置第九届民族运动会大型活动的场景、服装、道具等。
  6.完成筹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接待部
  部 长:王文阳(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部长:郝桂华(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蔡国祥(省体育局局长)
  余维祥(贵阳市副市长)
  郭 卫(省委办公厅副厅级干部接待处处长)
  肖凯林(省委宣传部秘书长)
  刘永和(省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左朝刚(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党委书记)
  王建忠(省体育局副局长)
  杨 洪(省卫生厅党组成员、省委保健办专职常务副主任)
  刘 扬(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孔金星(省外事办副主任)
  杨 俊(省旅游局副局长)
  接待部内设办公室、接待一处、接待二处、接待三处、接待四处、接待五处、接待六处、接待七处、交通运输处、医疗卫生保障处、动物检疫处,其工作职责:
  1.制定并实施第九届民族运动会接待工作方案、医疗保障方案、卫生监督工作方案、交通运输保障方案及交通运输应急方案。
  2.选定第九届民族运动会接待宾馆、饭店、酒店,督促接待宾馆、饭店、酒店按照第九届民族运动会要求完善服务设施,美化宾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指导对宾馆、饭店、酒店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督促、指导和验收所选定的接待宾馆进行清真厨房改造,对清真食品供应的全过程进行督促检查,协助接待宾馆聘请省内外清真厨师。
   4.负责中央领导、各代表团成员及特邀代表、裁判员、记者、外宾、港澳台同胞、观摩团、“两会”代表、民族体育之花、大会工作人员的联络工作和食宿安排,协助各厅局陪同团做好接待工作。
  5.拟定第九届民族运动会各代表团、观摩团在省内的参观考察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配合有关接待单位组织好各项参观考察活动,督促接待单位完善服务设施和提高服务质量。
  6.负责各项比赛、活动用车的筹集、租用以及调度、管理,负责各代表团、观摩团人员返程飞机、火车票的预订、发售工作。
  7.制定第九届民族运动会期间卫生保障实施计划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运动会提供医疗卫生保障服务,加强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第九届民族运动会期间疫情监测和预防。制定马匹(骆驼)管理方案,做好运动会期间马匹(骆驼)报检、诊疗及管理。
  8.完成好筹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财务集资部
  部 长:李 岷(省财政厅厅长)
  副部长:杨 志(省财政厅副厅长)
  姚朝雄(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秦志浩(省体育局副局长)
  罗保林(省工商局副局长)
  张 兴(贵州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
  白方芹(贵州省电视台台长)
  晏世忠(省广播电台台长)
  财务集资部内设办公室、省财政集资处、财务管理一处、财务管理二处、市财务集资处,其工作职责是:
  1.编制第九届民族运动会筹备工作经费总概算、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拟定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费开支标准,严格筹备工作各项经费的收入、支出及其核算。
  2.负责各项邀请赛、活动经费收入、支出及核算。
  3.统筹管理第九届民族运动会集资工作,制定集资工作计划、方案、章程、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4.经营第九届民族运动会各种广告业务,接受国内外各种捐赠和赞助,招标出让会徽、吉祥物的使用权,组织和管理与第九届民族运动会相关的义卖、义演、义赛、义展。
  5.做好资金、集资及捐赠物资的管理工作。
  6.编报各项比赛、活动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
  7.搞好固定资产的管理。
  8.完成筹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规划建设部
  部 长:刘远坤(省发改委主任)
  副部长:李 路(省发改委副主任)
  王先耕(省财政厅副厅长)
  周宏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秦志浩(省体育局副局长)
  王碧海(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 忠(贵阳市副市长)
  规划建设部内设办公室、场馆建设处,其工作职责:
  1.负责对第九届民族运动会所需比赛场馆的规划和建设。
  2.完成筹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安全保卫部
  部 长:王泽洪(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副部长:彭德全(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马 利(省安全厅副厅长)
  邹碧声(贵阳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安全保卫部内设综合处、警卫保卫处、交通指挥处、制证中心,其工作职责:
  1.制定第九届民族运动会安全保卫工作总体方案及消防安全工作方案、交通安全保障方案、证件制作工作方案。
  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比赛场馆和住地的安保、警卫、交通、消防具体方案,研究和提出安保的技术、装备、设施及经费需求。
  3.负责收集国内外敌情、社情动态情况,分析和研究第九届民族运动会举办期间的安全形势,制定防范和处置对策。
  4.负责第九届民族运动会期间各交通要道的车辆疏导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5.制定第九届民族运动会比赛场馆安保设施建设标准,组织对各比赛场馆、住地、活动场地安全保卫和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
  6.制定第九届民族运动会各类证件制作计划并组织协调证件发放工作。
  7.完成筹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志愿者工作部
  部 长:陈昌旭(团省委书记)
  副部长:马 雷(团省委副书记)
  李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
  志愿者工作部内设秘书处、志愿者招募培训处、志愿者组织调配处、啦啦队观众组织管理处,其工作职责:
  1.制定并实施第九届民族运动会志愿者工作方案,制定志愿者服务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和志愿者招募方案。
  2.负责第九届民族运动会志愿者的组织、培训和管理。
  3.负责第九届民族运动会各项比赛活动观众的组织工作。
  4.负责第九届民族运动会各项活动啦啦队的组织和培训工作。
  5.完成筹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审计部
  部 长:张如飞(省审计厅厅长)
  副部长:吕建军(省审计厅副厅长)
         方鉴常(贵阳市审计局局长)
  审计部内设场馆建设审计处、筹资审计处、财务审计处,其工作职责:
  1.负责对第九届民族运动会各项经费(含基建、集资、赞助、捐赠等)的收支情况及实施过程进行审计。
  2.第九届民族运动会结束后,提出审计报告并做出审计决定和结论。
  3.完成筹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各部(室)要按通知要求,抓紧明确工作人员,组建相关处室,并将职能职责分解细化到处(室),全面开展各项筹备工作。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第九届民族运动会 内设机构 调整 通知
  第九届民族运动会筹委会办公室    2010年10月21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