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重要活动 >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全国珍珠球邀请赛的通知
日期:2011/08/02 来源: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字号:[ 大 中 小 ]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文宣函字〔2009〕60号
关于举办全国珍珠球邀请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宗)委(厅、局)、体育局:
为推动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更广泛地开展,达到锻炼队伍、培训裁判员的目的,由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主办,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辽宁省民委、辽宁省体育局、沈阳师范大学承办的全国珍珠球邀请赛,定于2009年7月15日至17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珍珠球邀请赛的安排及要求执行《全国珍珠球邀请赛竞赛规程》(见附件)。
二、裁判员、教练员请于2009年7月13日报到, 领队、运动员请于2009年7月14日报到。
三、经费:参加邀请赛的人员往返旅费由派出单位承担,邀请赛期间的食宿、交通由邀请赛组委会承担。
附件:《全国珍珠球邀请赛竞赛规程》
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全国珍珠球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9年7月14日至17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和人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报男、女各1个队参加比赛。每队领队1 人,教练1人,运动员14人。
三、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公民。
2、经县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四、竞赛项目:
男子珍珠球
女子珍珠球
五、竞赛办法:
1. 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及增加附加赛决出前3名。
2. 参赛不足8个队,采用不分阶段、不分组循环赛。
3. 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06年审定的《珍珠球竞赛规则》。
4. 比赛用球、球拍及抄网由大会统一提供。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1. 各项目录取前3名,集体颁发奖杯,个人获金、银、铜牌。
2. 参赛不足4个队的项目,自行取消比赛。
七、比赛服装:
每队至少备深、浅颜色短袖运动上衣和短裤各1套。每场比赛时全队服装款式、颜色必须一致。上衣前后要印有明显的号码(3—16号),后背号码尺寸不得小于20厘米(高)×15厘米(宽)。
八、裁判: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
九、仲裁:
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选派。执行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
十、报名和报到
㈠ 报名:
1、各参赛队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附后),一式二份,加盖派出单位公章,分别寄国家民委、辽宁省民委各1份。
2、参赛队报名时须交每人1张两寸免冠近照,照片背面写明姓名,与报名表一同寄辽宁省民委。
3、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6月20日(以邮戳为准)。
4、报名表邮寄地址:
① 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2号
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体育卫生处
邮政编码:100800
联系电话:010-66508913 66086387
②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6号
辽宁省民委文教处
邮政编码:110032
联系电话:024-86619824 传真:024-86619824
㈡ 报到:
1、裁判员、教练员于2009年7月13日报到,领队、运动员于2009年7月14日报到。
2、运动员报到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健康证明和意外保险证明。
3、请于7月10日前将到达车次(航班号)、时间告知辽宁省民委,以便安排接站。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