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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和谐家园”民族题材摄影大赛投稿须知

日期:2013/06/25  来源:文化宣传司  字号:[ ]

    1、参赛者必须填写真实有效的姓名与联系方式,谢绝网名、匿名参与,若因信息不准确,致使无法联系领奖,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责任。

    2、所有参赛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提交具有色情、暴力以及出现灾难、血腥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有权提交公安机关处理。主办方有权取消违规作品的入选、获奖资格并保留追究后果的权利。

    3、参赛照作品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如已领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原奖项。

    4、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大赛组委会有权在未经参加者本人同意情况下进行删除。

    5、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所有提交的摄影作品均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6、本次“美丽中国•和谐家园”民族题材摄影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