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与湖北省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日期:2009/05/25  来源:湖北省民宗委  字号:[ ]

  5月23日,湖北省政府与国家民委在武汉东湖宾馆,就共同推进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关工作签署合作协议。省委书记罗清泉出席签字仪式。省长李鸿忠,国家民委主任杨晶代表双方签字并致辞。

  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共同推进湖北民族地区发展,共同促进湖北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共同推进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共同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的培养,共同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指导和民族工作部门的建设,共同建立必要的工作机制6个方面的内容,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交流和合作。

  李鸿忠在致辞中感谢国家民委对湖北省民族工作的大力支持。他说,湖北省是一个多民族集聚的省份,民族工作涉及的面比较广,工作量较大。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对民族工作高度重视,并通过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实施“616”和“1+1”对口支援工程,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加快发展。目前,湖北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他表示,湖北省将以此次合作协议签署为契机,以加快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为平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省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大好局面。

杨晶与李鸿忠签署协议书后亲切握手

  杨晶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了湖北省委、省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湖北民族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湖北省委、省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创造了诸多如“616”和“1+1”等宝贵的工作经验,特别是武汉市作为中部最大的城市,在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方面也作出了较为成功的探索。他表示,国家民委将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促进湖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苏晓云,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李明波出席并见证协议签署。副省长张岱梨主持签字仪式。省政府秘书长尹汉宁,省民宗委、中南民族大学负责同志参加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