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科学发展 争先创优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再上新水平

日期:2009/09/25  来源:信息中心  字号:[ ]

  河西区是天津市中心城区之一,面积42平方公里,现有回、满、蒙古、朝鲜等43个少数民族,共计21730人,其中,回族12600余人。区内现有两座清真寺,一座为柳林清真寺,一座为河西清真寺。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委的大力帮助和指导下,我区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办33号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民族团结

  进步创建工作。紧紧围绕“两个共同”的主题,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社区创建工作为依托,以创新载体为抓手,以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为重点,发挥四个优势,完善三个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延伸至社会各个领域,融入我区“经济强区、文化大区、生态宜居城区”中心工作,形成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区政府和鸿起顺餐饮有限公司连续两次被国务院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区伊斯兰教协会会长安特莱?维拉连续四次被国务院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光荣称号。对我区几年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整体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和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发挥机制优势,组织领导形成新合力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对于动员全区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区委、区政府始终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组织领导更加有力。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常务副区长、政协副主席、区委统战部部长为副组长,统战部、宣传部、民政局、教育局、民宗办等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创建工作进度,对整体工作方案、阶段安排、创建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逐一督促落实。区政府每年都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全年民族工作的重点,召开民族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创建工作;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区人大、区政协定期组织代表、委员检查工作,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积极支持创建工作,做到创建工作领导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组织部门将创建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部门领导工作效绩的参考。对于创建工作中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影响面大的工作,相关部门主动介入、通力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高质量完成重点任务。

   二是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机制建设是关键,我区在多年的实践中建立起上下联动、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横向“三位一体”协调机制。不断完善由区委统战部牵头,民宗办、公安河西分局国保支队为成员的“三位一体”协调机制,统一协调处理本区范围内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建立每月例会制度,加强民族工作信息沟通和情况分析。在组织培训、指导创建工作、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地区稳定、促进共同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建立纵向“三级网络”工作机制。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指导思想,以固本强基为原则,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及时将工作重点转入社区,强化属地管理,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民族工作三级网络,做到区有民族工作领导小组、街道有协调组、社区有推动组,及时调整充实人员,量化、细化创建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将创建工作延伸至社区楼栋。完善教育培训保障机制。区委、区政府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举办多种形式的理论培训班和研讨班,制定培养规划和相应政策,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素质;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全区人人重视、人人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2007年,我区参加由国家民委、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共同举办的“民族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全区24个单位、3155名机关干部和热心群众参与了答卷,区民宗办获得最佳组织奖。2008年,组织全区相关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办33号文,在市民委的具体指导下,分管区领导带队深入学校、饭店、车站、商场等重点窗口单位讲解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切实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奥运期间的稳定。

  三是工作推动更加深入.我们不断拓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领域,将民族团结工作延伸到基层和社会各个领域。以评比表彰为主要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个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在各条战线上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无私奉献的模范人物事迹,鼓舞人心,凝聚力量,推进工作。2006年8月,我区召开河西区民族工作会议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对48个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

  二、发挥社区优势,创建活动取得新成绩

  近年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特别是随着建设“新三区”工作的推进,社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因此,我区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整体布局,逐步实现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是深入开展系列创建活动,创建工作成效显著。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社区”“民族团结进步楼院”“社区民族团结进步个人”系列评选活动,以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等方式开展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劳动、街道等部门的作用,为全区97户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群众办理了低保,解决下岗再就业872人次,筹集资金十万余元,对辖区内少数民族困难家庭逐一走访慰问并为少数民族困难户与有资助能力的单位牵线搭桥,确保不让一户少数民族群众过不去。我区为少数民族群众送温暖的作法被国家民委网地方动态栏目专题报道。同时,少数民族群众在“两个共同”精神的感召下,也积极主动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他们主动加入社区志愿者行列,参与奥运安保维稳,开展治安巡逻,参加创卫劳动,清理杂物、捡脏护绿。汶川大地震后,社区少数民族群众多次积极捐款、捐物,为灾区人民奉献爱心。

  二是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创建模式丰富多彩。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过程中,街道系统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不断探索创建工作新方法,逐步形成独具特色的创建模式。例如,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马场街办事处着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工作,在全市率先实现了街、居两级微机联网,形成了创建工作“一站、一网、一报、一团、一会、一角”的“六个一”平台。天塔街办事处发挥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自主创新奖的“邻居节”品牌效应,围绕“以德为邻、团结互助、情暖万家、共建和谐”的主题,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邻居节”活动,每年都有多名少数民族群众被评为“好邻居”标兵,更加激发了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三是着力开展文艺展示活动,创建成果异彩纷呈.我们连续几年在街道系统开展以“颂民族团结,促社会和谐”为主题的文化艺术系列活动。2007年8月,举办“书画绘新貌,丹青写和谐”优秀书画作品成果展,活动历时三个月,少数民族代表、社区工作者、书画爱好者等500余人参加了活动,其中回、满、蒙古等少数民族作者的作品占一定比例。活动共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共62名,并将所有参赛人员的作品汇集成册,时任市民委主任李仁智为书画册题词:“社区民族工作大有作为”。

  三、发挥资源优势,民族教育体育实现新发展

  我们注重将民族团结思想贯穿于教育、体育、艺术活动之中,举办内地新疆高中班,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智力支持,注重在学生中开展民族艺术和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既加强了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开发建设,又丰富了少数民族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民族教育体育工作实现长足发展。

  一是高起点兴办“内地新疆高中班”。2005年,我区完中校微山路中学承接了建设“内地新疆高中班”的任务。区委、区政府责成学校精心配备新疆班师资,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投资2478万元,为新疆高中班兴建了9000平米的综合楼。新疆班由来自喀什、伊犁、昌吉地区的15个民族的460余名学生构成。该校一方面注重学生思想教育,开展感恩教育、励志教育、“三热爱”教育、“三个离不开”民族团结教育等系列教育活动。另一方面,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生的学习能力与成绩显著提高。校领导和老师们在生活上尊重少数民族学生风俗习惯,从新疆聘请了少数民族厨师制作新疆饭菜。我区的做法与取得的成绩,受到了国家教育部民族教育司、新疆教育厅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天津电视台《世纪天津》栏目还专门拍摄纪录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是高质量开展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我区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东西部地区教育对口支援的有关指示,从大局出发,积极开展与西藏、新疆、甘肃的对口支援协作,在师资、办学、经费等方面提供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帮助。近年来,我区连续派出40余名教师支援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区内多所中小学自发与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开展手拉手活动,与民族地区群众建立了浓厚的民族友情。例如,同望小学积极开展以“各族儿童手拉手,共享党的阳光”为主题的民族支教活动,先后与河北省献县本斋东回族小学、西藏自治区昌都县小学、内蒙古自治区科左后旗满斗苏木小学建立了友好互助关系,捐助资金十几万元,用于帮助友好互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有力支援了这些少数民族地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三是高标准建设民族教育网.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33号文件精神,我区结合“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着手创建并开通民族教育网,内容涉及民族政策、教育信息、民族概况、民族文化、民族知识和美德教育等多个板块,拓宽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教育普及面,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触角延伸到社区、家庭,充分发挥其宣传民族政策、普及民族常识的阵地作用。民族教育网开通以来,其鲜明的时代特点和新颖生动的形式,深受学生及家长的欢迎,通过网络互动,进一步提高了民族知识、民族常识的知晓率,增强了全区人民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的意识。

   四是高水平创建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发展民族体育事业,提高少数民族群众体质,通过不同形式的民族体育运动增进各民族之间的友谊,促进团结,是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2008年,我区在天津市率先建立了海河中学、闽侯路小学等7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培训,进一步传承发展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四、发挥服务优势,办实事促和谐做出新贡献

  区委、区政府坚持把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作为落实民族政策,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体现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关怀的有效途径。

  一是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风俗习惯。2005年,区政府投入600余万元,兴建柳林清真寺,解决了小海地地区回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群众做礼拜难问题。2007年,区政府投资1000余万元迁建河西清真寺,新寺占地面积2491平方米,建筑面积1865平方米,该寺的迁建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得到了广大穆斯林群众的一致称赞。对一些政策性强的重点、难点工作以及影响面大的突发事件,区领导及时召集有关单位、部门进行专题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各重大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了我区大局的稳定。每逢重大民族、宗教节日,区领导都亲自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服务、组织、安保等工作,确保大型活动和谐有序地开展。

   二是积极发挥少数民族代表人物作用。我们坚持与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广交朋友,在政治上尊重他们,生活上关心他们。定期听取他们对全区中心工作、经济发展、城区建设、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他们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引领带头作用。区伊斯兰教协会维拉会长带领协会,积极发扬爱国爱教精神,为区委、区政府作劲,在奥运维稳、清真寺建设、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三是全力维护清真食品市场繁荣稳定。我们坚持“依法管理、动情服务、以服务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切实做好清真食品和其他少数民族群众特需用品的供应,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区现有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80余家,基本满足了全区穆斯林群众的需求。我们不断完善清真食品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充实调整清真食品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全区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商户和个人依法管理,做到假日有检查、平时有抽查、反映及时查。区政府还组织相关单位对超市、饭店、生产企业等检查验收,每年集中检查不少于6次。特别是伊斯兰教的重大节日期间,我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伊协成员搞好全区的重点检查。建立全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档案,实行微机管理。2008年以来,我们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主动为清真企业克服经济困难提供指导。积极开展名企、名店、名厨、名品工程,进一步巩固发展壮大“鸿起顺”、“红霞”、“伊兰斋”等知名清真品牌,提高民族经济对区域经济的贡献率。

   回顾多年来我区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取得的成绩,我们倍受鼓舞,展望未来,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作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道路上,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征途上,取得新的成绩,创造新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