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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为契机努力开创新时期民族工作新境界
日期:2009/09/30 来源:吉林市民委 字号:[ 大 中 小 ]
吉林市共有少数民族人口43.3万人,其中满族22.9万人,朝鲜族16万多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总人口9.66%;有民族乡(镇)6个、民族村111个,民族村约占全省1/3。自2005年来,全市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为契机,围绕“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一、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为契机, 努力开创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新境界
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部署民族工作,确立了“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为主线,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为目标,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及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努力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的工作目标,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2006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和加快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全市民族工作的目标任务,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民族工作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是再次提出创建目标。2006年下发了《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要求,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责任分工,成为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的总纲。
三是全面部署工作任务。2006年召开了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部署了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根据各个层面的特点,创建活动重点依托九个载体进行。
一是以每年9月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在全社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以乡企共建为载体,推进企业的争创工作。通过实施项目互利合作,带动民族乡(镇)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三是以科技支农为载体,推进大专院校与民族乡(镇)农业科技服务单位的对接。目前对接单位已达25个,涌现出东北电力大学、北华大学等先进集体。
四是以对口支援为载体,帮助民族乡村解决实际困难。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在民族乡(镇)建立扶贫点和农民科技业校。农工民主党包扶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长达六年,做了大量工作。
五是以节庆活动为载体。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朝鲜族民俗节已连续举办七届,其他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也举办庆祝活动。 六是以和谐乡村建设为载体,推进新农村建设。舒兰市平安镇金星朝鲜族村新农村建设得到了省委书记王珉的肯定。全市朝鲜族民俗村得到有力推进。
七是以和谐社区建设为载体,抓好新型社区建设。投资1200万元建成老北关民族文化广场,投入近12万元建立北寺社区民族文化广场。北寺社区还率先设立了民族团结促进员,及时发现并化解了矛盾。
八是以大型活动为载体,营造氛围,扩大民族工作的影响力。相继举办了全市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总结表彰暨观摩大会、民族乡(镇)工作经验交流会、社区民族工作现场会、大专院校民族工作经验交流会、企业民族工作现场会、民族教育工作交流会等,推动了各个层面的创建工作。
九是以解决问题为载体,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针对近年来申请更改和恢复民族成份人数过多过滥的问题,将城区更改和恢复民族成分行政审批权限上收到市民委。帮助清真寺等宗教活动场所解决实际困难。在市区设立了5处清真牛羊肉屠宰点,在较大的副食品店、农贸市场和超市设立了清真食品专营区和摊床。制定了《吉林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依法规范清真食品市场。2004年全市民族宗教上访67起346人次,2008年下降到13起45人次。
二、以完善齐抓共建的工作机制为动力,不断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组织领导
一是强化领导机制。市委、市政府坚持每年讨论一次民族工作,每年召开一次民族工作会议,每四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现已召开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对创建工作则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
二是强化委员单位责任制。根据少数民族及民族乡村的实际需要,不断调整完善委员单位责任制,实行工作沟通汇报制度,细化工作内容,帮助民族乡村切实解决实际问题。2008年创造性地把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纳入民委委员单位。
三是加强联动共建机制。通过各种活动,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同时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及时总结经验,对好的做法及时提升为工作制度。
四是加强监督机制。市人大每年都对民族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和少数民族关注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市政协对民族工作,特别是对清真食品工作多次进行视察。
五是加强应急处置机制。制定了《吉林市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吉林市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程》。
三、以发展少数民族及民族乡村经济为第一要务,全力推进经济总量翻番。
一是编制总体发展规划。2007年会同发改委编制了《吉林市民族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同时,积极把民族乡(镇)、村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2007年和2008年省、市、县、乡四级新农村试点及推进乡(镇)村达36个,提高了民族乡村的建设标准。
二是加强了经济载体建设。充分发挥集聚效应,建设工业园区和农业园区,打造民族乡(镇)发展的新平台。园区内已有42家企业,总产值达到3.2亿元,带动当地6000多名农民就业。
三是深入开展了“民族情创业促就业”万人培训工程。2006年启动以来,市民委先后组织了就业技能培训班、归国劳务人员创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为延伸就业创业,市政府投入220多万元建立清真食品一条街,入驻业户46家。同时谋划建立朝鲜族文化一条街、满族文化集中区,使就业创业有落脚点、旅游经济有增长点、民族工作有新亮点。
四是努力发展民族特需用品企业。目前全市少数民族餐饮服务业及其他特需用品企业达400余家,满足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要。
五是积极发展旅游经济。立足满族发祥地的市情,以打造乌拉街满族文化品牌为重点,着手研究开发满族等少数民族历史文化资源,综合开发相关产业,努力把吉林市打造成为全省满族文化游览中心城市。
多年来,全市民族乡(镇)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与2007年相比,2008年全市民族乡(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1.86亿元,同比增长25.37%,招商引资10.36亿元,同比增长30.54%,固定资产投资26.16亿元,同比增长14.61%,农民人均纯收入4933元,同比增长7.44%。每年高于全市发展速度3—4个百分点。
四、以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为主导,全面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水平
一是推动了民族文化大繁荣。市财政投入1000多万元新建了满族民俗馆;投入185万元,扩大和修缮了吉林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组建了市少数民族艺术团,举办了多次大型文艺演出。
二是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全市民族学校教学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教学质量得到有效提高。乌拉街满族学校还开设了满语班。
三是体育事业取得新突破。每年都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在民族学校挖掘整理传统体育项目,开展训练活动。
四是卫生事业方面再上新台阶。把少数民族卫生事业纳入到全市卫生发展规划和目标,帮助民族乡(镇)村建立健全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
五是少数民族公用设施建设步伐加快。近年来,筹措资金3500万元,新建了西清真寺、北清真寺和回民商厦,投资115万元对城区回族公墓进行了规划和建设,使服务于少数民族群众的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六是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截止去年底,6个民族乡(镇)所辖的92个村全部实现了公路、电、电话、邮路“村村通”。29个村通自来水。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市政府将少数民族补助费标准由20万元提高到55万元,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五、以队伍建设为保证,切实提高少数民族干部及民族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是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注重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取得成效。全市(厅)级领导干部总数38人,少数民族干部6人,占16%;县级领导干部总数642人,少数民族干部56人,占9%;处科级领导干部总数2997人,少数民族干部618人,占21%;科以上领导干部3677人,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达680人,占18.5%。
二是加强少数民族社会团体建设。选用代表性人士担任各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充分发挥他们的特殊作用和社会影响,促进工作。
三是加强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市民委机关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和谐型的“五型”机关活动,进一步树立良好风气,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逐步完善市县两级工作机构,形成市、县、乡(街道)、村(社区)工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