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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06-11 来源:河南省民宗委 字号:[ 大 中 小 ]
河南省民委自2006年起在全省开展了争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县、乡、村的“四争创”活动,并以此为载体,推动民族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取得成效。
一、领导重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2006年9月,省委书记徐光春出席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验交流会,并对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行了周密部署。2007年初,省委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常委、统战部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政府调整了省民委委员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了对民族“四争创”活动的领导。各市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创建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管理目标,给予大力支持。新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针对加强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制定考核办法,完善激励机制。焦作、许昌等市把创建工作列入县乡村年度目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全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和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具体抓,其他部门协同抓,社会各界齐参与的共创格局。
二、宣传到位,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日益浓厚
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坚持从正面教育入手,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范围,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从而使民族团结的思想理念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入脑入心,营造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一是社会宣传。各地采取市县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座谈讨论、在媒体开辟专栏、制作大型街头展板、刷写标语、举办民族宗教知识宣传月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漯河市委、市政府举办了全市“增强民族团结共建和谐社会”大型报告会。郑州市组织多家主流新闻媒体成立专题报道组,全面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新乡市将各类争创标准印制成精美的新年挂历和宣传年画分发至少数民族村、户及周边汉族村户和清真寺。焦作市制作了50块民族团结创建展板,在市区和所有民族村(街)及其周边汉族村巡回展出。
二是重点培训。采取举办汇报会、研讨班、培训班、学习班等形式,坚持对民族宗教分管党政领导开展宣传,对民族宗教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开展培训。2007年6月下旬,省民委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举办了市厅级领导干部民族宗教工作专题研讨班,请国家民委的领导授课,取得了很好效果。
三是基础教育。新乡市在中小学开设民族知识课程,对青少年从小进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知识教育,全市目前已有1526所中小学开设了民族知识课。通过宣传教育,目前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对民族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对依法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各族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三、典型带动,民族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大力宣传表彰争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新乡市2006年开始即由市财政每年拨出专项资金40万元,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隆重表彰奖励。郑州、安阳、漯河、鹤壁、济源等市也都召开了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南阳市结合“双创一建”(即:创建民族团结先进县市区、标兵村社区及建设少数民族文明新村)活动,大力宣传推广南召县的典型经验,进一步推进全市民族团结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向纵深开展。周口市通过加强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经常开展回汉族群众友好篮球、武术邀请赛以及高跷、秧歌等文体活动、坚持回汉互访互问等,推动了“友好村邻”的创建。
通过总结、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带动了全省民族 “四争创”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各族群众的团结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回汉相邻村庄关系不断融洽,涌现了平顶山湛河区“回汉一家亲好媳妇评选”、漯河舞阳“回汉民事协调站”等典型。
四、扶持有力,经济发展水平稳步提高
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及聚居地区发展经济是开展“四争创”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2007年以来,省直有关单位向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投入项目资金达1亿多元,协调小额贷款1.54亿元;扶持8000多户少数民族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项目;为59家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协调争取贴息贷款9000多万元。各市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结对帮扶少数民族聚居村,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取得了较好成效。2006年,许昌市动员10个市直部门组成帮扶小组,入驻民族村开展对口帮扶,当年底,被帮扶的长葛白寨回族村人均纯收入就达到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