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日期:2012/11/07  来源:中国民族报  字号:[ ]

  资源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风景秀丽,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县。全县共有2个苗族乡、1个瑶族乡,苗、瑶等少数民族人口约3.5万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21%。资源县有着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如民间歌谣送郎歌、等郎歌、插田歌、劝世歌等,苗族、瑶族民间舞蹈飞哈舞、砍山舞、盘王舞等,民间乐器唢呐、牛皮鼓、笛子等,民间体育竞技活动陀螺旋时、大象拔河、三人板鞋竞速等。为促进民族文化的发展繁荣,资源县做了一系列工作,但还需要在一些方面继续下功夫。

  民族文化保护成绩明显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资源县坚持挖掘和保护并举、继承和发展并重,大力弘扬苗族、瑶族文化。有关部门采取摄像、照相、录音等方式,系统收集、整理了反映苗族、瑶族人文历史的民歌、故事等。加强古文、碑刻调查工作,现已收集民族古籍20多本,碑刻10多块。修建资源县河灯文化长廊和车田苗族乡五排民族广场,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河灯歌节品牌文化。加强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大力展示民族风情。先后投入60多万元建设两水苗族乡社水特色苗寨,重点对特色产业发展、特色民居保护、特色文化发展和民族团结创建4个方面进行规划建设。新建了寨门,改建了民族文化活动中心,硬化了村寨道路,加强了古民居保护,建成了100多亩红提示范基地。社水寨原生态的苗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了有效的传承、保护和发展。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资源县共修复风雨桥30多座。把山水旅游与民族文化有机结合,积极打造民族风情旅游品牌、“农家乐”休闲旅游品牌,努力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增收。

  保护和抢救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成绩显著。2004年,资源县河灯歌节被列为“中国百姓生活游十大主题”之一,2009年又被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山歌文化的繁荣培育了一大批山歌好手,本地歌手罗友军成为广西四大山歌王之一;资源县苗族山歌调、瑶族山歌调分获第三批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挖掘整理出版了《资源县民间歌谣词、曲集成》、《苗乡两水》和《魅力资源》等全面系统介绍资源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书籍;产生了一批与苗族、瑶族文化密切相连的文化产品,如《河灯节“嫁接”成功与传统民俗文化改造和利用》、《苗山清曲蕴深情——五排苗歌文化初探》、《河灯歌节应该是道文化盛宴》、《资源河灯歌节:民俗文化与经济发展的精彩合奏》和《资源县河灯歌节的重要价值》等。

  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建议

  受外来文化的影响,如今,在一些苗族、瑶族乡村和苗族、瑶族散居地区,传统的苗族、瑶族生活习惯及风俗在弱化,部分具有苗族、瑶族特色的手工艺濒临失传。此外,由于苗家、瑶家药方均属独家偏方单方,缺乏药理、药方的科学整合,难以构成医疗体系,因此苗药、瑶药也有待开发和利用。为更好地传承民族文化,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民族文化保护工作。

  将传承苗族、瑶族文化纳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内容。在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尽量考虑与苗族、瑶族风俗习惯结合起来,既要符合苗族、瑶族的居住习惯,又要适当集中建房,以减轻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量;既要做到有序开发和利用,又不能过于“进化”而失去民族特色的原汁原味。要通过传承苗族、瑶族文化,促使苗族、瑶族群众自觉将苗族、瑶族风土人情、传统文化艺术、婚庆习惯与旅游开发有机结合起来,成为特有的少数民族旅游文化品牌,以此让苗族、瑶族传统文化艺术得到有效的挖掘、保护和利用。

  将挖掘和保护苗族、瑶族传统文化艺术纳入少数民族扶持政策,在政策和资金上对抢救和保护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给予保障。

  将少数民族传统产业和手工艺纳入抢救和保护范围,与民族地区旅游开发相结合。可将资源当地特有的蜂蜜、蕨粉、葛根粉加工和挑花、剌绣、印染、绘画、雕刻、竹制工艺品编制等瑶家传统产业和手工艺开发出来,形成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提升民族地区旅游品牌效应,为民族地区群众就业和经济增长提供产业支撑。

  建立健全传承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队伍的培训管理机制,切实抢救和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加强对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重要性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以求得社会的广泛支持与配合。建立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专业演出队伍,加强专业培训,规范管理,在政治上使其享有与本级文化艺术团体同样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在经济上要为其提供服装、道具、设备设施、工资补助、活动经费等方面的财政保障。

  由卫生医疗机构广泛收集苗家、瑶家各种治病疗伤、祛风健身的药理药方,进行科学整理分类,形成科学的药理药方,构成完整的苗医苗药、瑶医瑶药体系。采取现代化的医药加工技术,将苗家、瑶家草药制成成药,方便群众、造福人类。

(作者 中共资源县委统战部 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