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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10-10 来源:null 字号:[ 大 中 小 ]
记者:您好!作为55个少数民族成份齐全的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长期以来,山东各族人民“心连心同守望,手牵手共相助”,创造了革命和建设的一个又一个辉煌。请您结合山东省情和工作,谈谈对于“守望相助”的理解与感受。
王随莲:山东位于我国东部沿海,黄河下游,总人口9733万,辖17个市137个县(市、区)。2013年,全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4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6%;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560亿元,增长12.3%;全省进出口总额2671.6亿美元,增长8.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6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620元,分别增长9.7%和12.4%。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共同努力、各民族团结和睦的结果。目前,全省上下正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时期,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站在历史和现实的高度,提出了各族干部群众要“守望相助”。习总书记将民族观生动凝炼于“守望相助”之中,内涵十分丰富,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牢记习总书记对各族干部群众的殷切期望,认真学习领会“守望相助”的精神实质,始终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扬各民族心连心、手牵手的好传统,积极开展好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精心做好各项民族工作,全力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各民族干部群众要按照“守望相助”的要求,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团结一心,共同努力,同心圆梦,共同创造美好生活,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丽。
记者: “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长期以来,山东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尤其是民族工作者用卓有成效的工作,诠释了“两个重在”的理念,有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山东在这方面的主要工作。
王随莲:山东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55个少数民族成份齐全,少数民族常住人口72万,占全省总人口的0.76%。其中,回族54万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3.8%;民族乡镇4个,民族村居366个。全省少数民族呈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状态。民族工作是实实在在惠民生、聚民心、解民意的群众工作,必须重在平时、重在交心,这是做好民族工作的社会基础和感情基础。近年来,山东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把民族工作作为大事要事来抓,按照“两个重在”的理念要求,突出抓了一条主线、两个核心、三个关键、四项工程。
一条主线:促进民族团结。就是各族群众同守望共相助,它是对人心的凝聚、对力量的整合,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基础和重要保障。
两大核心任务:维护稳定和推进发展。历史和现实、国内和国外的情况反复证明,没有民族团结就没有社会稳定,没有社会稳定就没有国家建设和发展,没有国家的建设发展就没有人民生活的改善和提高。
三个关键工作:服务、教育、引导。各级各部门真心实意服务于少数民族群众,在发展经济、医疗卫生、劳动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感情上融入、行动上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强化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作为民族团结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努力把握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诉求,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有效路径,引导少数民族群众把注意力和精力集中到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上来。
四项工程:重点帮扶、龙头带动、科技培训、专业合作社。
一是重点帮扶工程。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对口帮扶、社会参与、重点推动”的原则,积极开展对少数民族村居的对口帮扶。自2005年以来,省里对聊城莘县张鲁回族镇、德州禹城市十里望回族镇、菏泽曹县侯集回族镇进行重点帮扶,落实帮扶资金3200多万元,完成帮扶项目30多个,三个民族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十一五”期间,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共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14亿元,帮扶项目1100多个,覆盖13个市的326个民族村居,受益少数民族群众达54万多人。在帮扶中,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省财政先后投入了1800万元民族教育专项资金,扶持80所民族中小学改造教学和基础设施,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2012年,省里投入200多万元,建设了10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今年,准备投入39万元,对4个民族乡镇的7所民族中小学的体育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农村民族中小学的规范化建设水平。从2012年起,省财政连续三年为穆斯林农户和城市低保户发放牛羊肉价格一次性补贴,发放资金达5000多万元,惠及全省11.7万户穆斯林农户和城市低保户,该项补贴目前已列入财政预算。2013年,国家和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增加到2688万元,比2012年增长26%,省级民族宗教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由2012年的800万元增至1000万元,为全省民族宗教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目前我省民族村全部实现了村村通电、村村通公路、村村通有线电视、村村有文化书屋、城乡居民医保实现全覆盖。
二是龙头带动工程。重点依托民族企业和民品企业,实现对周边民族村的辐射拉动、对中小民族企业的产业链拉动、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就业转移拉动。目前,我省享受政策优惠的民品企业优惠利率流动资金贷款达53亿多元,带动中小民族企业500多家,直接吸收少数民族群众就业近5.2万人。
三是科技培训工程。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知识是基础、是关键。近年来,结合“星火计划”,累计投入资金340多万元,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少数民族群众2.8万多人次,受到他们的热烈欢迎。
四是专业合作社工程。我省积极打造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新平台,引导、扶持发展农村少数民族专业合作社,培育了一批特色鲜明、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村和专业户,带动了群众致富增收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发展。2012年以来,省里投入1000万元,对102家合作社进行专项补贴,促进少数民族增收1.4亿元。目前,全省共有少数民族专业合作社352家,入社农户达2.4万户。
记者:多年来,山东省从开展民族团结模范村居、民族团结和谐社区、民族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到《“十二五”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开展了一系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做好各项民族团结工作,成就巨大,有许多值得总结的经验。请您就此做一些介绍。
王随莲:近年来,我省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
第一,抓创建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开展。我省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民族工作主线,打造了一批示范社区、示范学校、示范企业、示范村居,在全省上下形成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自2008年以来,我省每年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乡(镇)、村(居)、社区创建评选活动,至今已有179个乡(镇)、村(居)、社区被评为创建示范单位。在充分发挥聊城市孔繁森纪念馆、阳信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展览馆和淄博市周村区灯塔社区三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的同时,2012-2013年,我省又命名了118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在创建活动中,全省涌现出金兰英、白云、米培莲、刘荣喜、杨广和、宛秋生等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
第二,抓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和睦相处的舆论氛围。自2001年起,我省确定每年10月份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迄今已连续开展了13年。在宣传月活动中,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利用文艺演出、书画展、三下乡(文化、卫生、科技)、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民族基本常识。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与实施民生工程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地还把党校、行政学院以及大专院校作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阵地,通过举办形势报告会、学习会和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对民族团结重要性的认识。
第三,抓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始终把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法治意识作为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内容。每年都结合普法活动,以民族村居和社区为重点,通过开展普法讲座、建设法律一条街、发放普法教材、设立法制教育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开展民族法制建设宣传和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少数民族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近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共组织举办民族方面的普法讲座154场,发放各类民族普法教材28000多份,受教育群众达4万多人次。
记者:随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加强,外来少数民族的不断增多,城市民族工作日益繁重。请您介绍一下山东是如何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对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是如何加强服务和管理的?
王随莲: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各区域、各民族间的流动和交往日益频繁。目前,全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已达120多万人,是常住人口的近两倍。这一方面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另一方面也对我省的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更好地做好城市民族工作,2010年,我省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着力建设四项城市民族工作平台和八项工作机制。按照《意见》要求,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构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体系,全省上下形成了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当地享受到各项便利服务,满足他们的生产生活需求,维护和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大大提高了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各地积极开动脑筋,创新工作方式,转变工作理念,尽最大努力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搞好服务。济南市举办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专场就业招聘会和技术培训班,努力提供就业岗位。青岛市开展了少数民族之家品牌服务活动,发放真情服务卡,公布市、区民族工作部门联系电话和工作职责,市、区、街三级均开通了救助、咨询和举报服务热线,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烟台市下发《关于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创业的通知》,鼓励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到烟台就业、创业。济南、青岛、潍坊等市与新疆喀什、青海化隆和循化等少数民族流出地建立了协作共管机制,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济南、青岛、淄博、烟台、威海等市设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法律援助中心,帮助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就近入学。许多地方还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街道和社区服务大厅设立少数民族服务窗口,负责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保障咨询事宜,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为更好地为外来穆斯林群众服务,各地还建立了以清真寺和各级伊斯兰教协会为平台、相关部门为主导的民族团结联系制度。
记者:围绕“圆好团结梦,实现发展梦,共铸中国梦”这个民族工作主题,山东有哪些新的思路,并将采取哪些新的举措?
王随莲: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目的,就是要让全省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少数民族聚居地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为实现这个目标,共同“圆好团结梦,实现发展梦,共铸中国梦”,我省明确了四项重点任务,即推动少数民族经济加快发展,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少数民族社会事业,提高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强民族法制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族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强化财政扶持政策。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加大少数民族发展方面的资金投入。
强化投资和产业倾斜政策。在农村公路、电力、饮水、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广播电视、公共文化设施、贸易集市、清洁能源等中小型项目和公益型项目上,优先向民族村居、民族乡镇和民族工作重点乡镇安排。
加大科技和人才支撑力度。充分整合各种培训资源,定期组织民族村居富余劳动力开展种植、养殖等方面的科技培训,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技素质和致富能力。
加强组织实施。把少数民族事业纳入各级各部门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推进少数民族事业加快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
记者: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祝山东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同心圆梦。
王随莲:也感谢贵刊长期以来对山东民族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本文来自《中国民族》特刊 守望相助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