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把福建建设成为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
——专访福建省副省长洪捷序

日期:2014/10/10  来源:《中国民族》  字号:[ ]

  记者:您好!长期以来,根据“畲族人口全国最多,外省户籍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大,属于全国回族发祥地之一,高山族占大陆高山族人口比例较大”的实际,福建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就巨大。请您结合福建的省情,谈谈对于“守望相助”的理解与感受。

  洪捷序: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在内蒙古考察调研期间,对守望相助作了全新的深刻阐释,对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福建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56个民族成份齐全,历史上少数民族与汉族一道,在这块土地上辛勤耕耘,共御外侮,共建家园,形成了民族间唇齿相依、风雨同舟、守望相助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民族地区面貌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是,由于民族乡村普遍地处偏远,自然条件差,各方面发展还相对滞后。近年来,我省立足省情,以推动民族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举措,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帮扶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推动帮扶工作由“输血”向“造血”转变,带动民族地区赶超发展。近5年,投入大量的财政补助资金,搬迁少数民族7464户33745人,全省19个民族乡全部修通水泥路或柏油路,567个民族村全部实现村村通公路。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教育文化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我们要紧密结合福建省情,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切实把习总书记讲话精神贯彻到民族工作的实践中。在新的形势下,守望相助的“守”就是巩固我省历史上形成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保持我省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望”就是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建设“百姓富、生态美”民族乡村的目标,推动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助”就是各族干部群众拧成一股绳,共同推动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赶超发展,为同步建成小康、共筑“中国梦”凝聚正能量。

  记者:多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特别是城市民族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请您与我们分享一下这方面的经验。

  洪捷序:习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就敏锐意识到,城市民族工作是民族工作的一个重点,福建这方面的经验就是抓小事、抓倾向,为外地来闽经商、务工和学习的少数民族提供服务,解决好本地少数民族生活中的具体困难。目前,越来越多的省内外少数民族群众向我省东南沿海城市流动,逐渐改变了我省历史上形成的民族分布重心和民族工作格局。这些年来,我省按照习总书记当年的指示精神,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一手抓民族乡村经济赶超发展,一手抓城市民族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具体来说,主要做了如下的工作:

  第一,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举办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集中进行民族政策法律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有机地融入警民共建、城乡共建等活动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基础。

  第二,推动创建“双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确定20个民族村和20个社区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试点单位。妥善处理社区民族关系和矛盾问题,引导和鼓励各族群众和谐相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作出示范。

  第三,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确定泉州市丰泽区作为我省首个全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积极探索,成立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安排专项经费,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19项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待遇和优惠措施,取得初步成效。

  第四,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发展。继续做好对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林芝地区、新疆昌吉州的对口支援工作,并且与新疆自治区民委、和田县政府分别签订合作意向书,建立流出地与流入地政府间沟通协调和双向互动机制。

  记者:一直以来,福建省各级党政干部尤其是民族工作者用卓有成效的行动诠释了“重在平时、重在交心”的理念,有许多好的做法。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洪捷序:这些年,我省把“突出发展、注重创新、强调务实”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按照习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对民族工作提出“教育为先、科技为要、经济为重、小康为实、干部为本”的工作思路,把平时工作的重点放在民族乡,覆盖到民族村,突出发展经济;注重与少数民族群众交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提高生活水平。

  创新机制,扎实推进挂钩帮扶工作。1996年,福建省成立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目前成员单位已从17个扩充到27个。各成员单位采取有效倾斜措施,为民族乡村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民族工作的合力不断增强。2012年5月,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帮扶民族乡加快发展五条措施》,省直和沿海发达县(市、区)作为挂钩单位每年一起扶持每个乡400万元,全省19个乡共7600万元,为民族乡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着眼小康,全力推进民族乡村加快发展。把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加以推进。特别是将人均年收入4500元以下的贫困少数民族村纳入省里选派干部驻村任职工作计划,帮助其脱贫奔小康。省级集中安排1075万元,重点扶持119个民族乡村走“一乡一优势产业、一村一优势产品”的发展路子。省政府专题研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高山族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一户一策、按户建档”的办法,投入专项资金,落实帮扶项目。2012年和2013年,分别扶持高山族聚居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00万元、1500万元。

  教育为先,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全省有独立设置的民族小学65所、民族中学19所,少数民族学生义务教育入学率与全省基本持平,全省有5所高校开办民族预科班,两所高校举办民族班,少数民族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大幅度增加。定期举办全省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选调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直机关挂职锻炼。2005年起实行少数民族人员报考民族乡和民族工作部门公务员加20分的政策,2006年起计划单列指标共录用少数民族选调生86人,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

  注重交心,关心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我省各级民族工作者经常深入民族乡村开展调研,通过上门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与少数民族群众面对面谈心交心,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每逢民族重要节日,各级民族部门都要走访少数民族群众,慰问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增进交流,加深感情。

  记者:17年前,时任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接受了本刊记者专访。他畅谈福建民族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特别介绍了“两手抓”(即一手抓农村的民族工作,一手抓城市的民族工作)和“开好两个窗口”(即宁德的畲族窗口、泉州的回族窗口)的成功做法,强调指出要“努力把福建建设成为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至今,习近平同志的指示精神对福建乃至全国的民族工作依然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请问,围绕“圆好团结梦、实现发展梦、共铸中国梦”这个民族工作主题,按照习近平同志“努力把福建建设成为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的要求,福建有哪些新的思路并将采取哪些新的举措?

  洪捷序:习总书记当年提到的“开好两个窗口”(即宁德的畲族窗口、泉州的回族窗口),经过多年努力和建设,如今取得了较好成效。目前,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上金贝畲族村作为全国首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村,已经成为对外展示我省畲族风采的一扇亮丽窗口。惠安县百崎回族乡突出项目带动,打造“和谐百崎”,社会经济事业快速发展,被国务院授予第五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成为我们宣传民族政策、共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窗口。

  我们要进一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认真按照习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提出的工作思路,奋力打造福建民族乡村赶超发展“升级版”,开拓我省民族工作新局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挂钩帮扶工作机制。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总结挂钩帮扶的成功经验,通过典型示范,进一步推动民族乡村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培育“造血”功能、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各地把挂钩帮扶民族乡政策延伸到民族村,使19个民族乡以外的432个民族村享受到同等优惠政策,实现同步发展。

  二是打造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升级版”。根据民族乡村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自然资源和区位特点,着力培育一批组织规范、产业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社,从政策、财政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做大做强民族乡村特色产业。大力扶持重点项目、重点产品和龙头企业,促进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使特色产业发展更快、特色产品优势更明显、特色龙头企业更大更强。

  三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修订完善新一轮少数民族村寨发展规划,全面推进新一轮34个特色村寨建设。持续推进11个少数民族文化精品项目,进一步传承、保护、发展少数民族歌舞、文学、服饰、古籍、古迹和民俗民风。发挥海峡两岸民族乡镇发展交流会、海峡两岸各民族欢度“三月三”节等平台作用,深化闽台交流。持续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继续做好民族教育、体育、卫生、造福工程等工作。修订《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总之,我们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不断创新和提升民族工作,努力把福建建设成为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将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记者: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相信福建各族干部群众一定会不负重托,再创佳绩!

  洪捷序:谢谢你们!也感谢《中国民族》杂志长期以来对福建民族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本文来自《中国民族》特刊 守望相助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