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守望相助 共创美好生活 共护边疆安宁
——专访中共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

日期:2014/10/10  来源:《中国民族》  字号:[ ]

  吉林省共有55个少数民族,其中世居少数民族5个,分别是朝鲜族、满族、蒙古族、回族和锡伯族;少数民族人口218.5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96%;辖有一个自治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3个自治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33个民族乡(镇)。全省边境线总长1384.6公里。作为多民族边疆省份,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保持边境和谐稳定,始终是全省各族干部群众的重大政治任务。

  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望相助”的重大战略思想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共同创造美好生活、共同维护边疆稳固。

  记者:您好!“守望相助”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在“三个离不开”、“两个共同”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指导思想的深刻阐述。请您结合吉林省情和工作实际,谈一谈对于“守望相助”的理解与感受。

  巴音朝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守望相助”,内涵丰富,寓意深刻,是对我国处理民族关系基本原则的高度概括,是新时期推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根本指针。学习体会总书记对这一古语的全新阐释,更加深切感受到党中央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亲切关怀,更加深刻认识到边疆民族地区承载的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从吉林实际出发,坚持守望相助,就是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守好国门,守好边疆,守好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就是要登高望远,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理念,高起点、高标准谋划推进各项工作;就是要始终坚持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思想,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吉林省历来有着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长期以来,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各族人民在共同的劳动和生活中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包容,共同创造了光辉的历史和多姿多彩的文化。进入近代以来,汉、朝、满、蒙古、回等各民族兄弟同仇敌忾、共御外辱,为中华民族解放和中国革命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时期,吉林各族人民团结一心、生死与共,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三大战争”期间,延边州牺牲的烈士就有12581名,其中朝鲜族占95%以上,“山山金达莱,村村烈士碑”就是这一历史的真实写照。郭尔罗斯前旗蒙古骑兵独立团、东北回民支队等民族武装,都为解放家乡、保卫红色政权立下了卓越功勋。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吉林各族人民彼此相融、共同奋斗,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结下了深厚情谊。改革开放以来,吉林各族人民高举民族团结进步的伟大旗帜,坚持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形成了推动改革发展、实现全面振兴的整体合力。

  总的看,历经岁月长河的积淀,吉林各族人民在生活中密切交往、相互帮助,在文化上彼此尊重、相互吸收,在情感上坦诚以待、相互交融,形成了心灵深处的高度认同。也正是这种精诚团结、守望相助的精神风尚,汇聚成推动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有力保障了祖国东北边陲的长治久安。新的历史时期,吉林省各族干部群众将继续保持和弘扬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特别是要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守望相助”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深化对民族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在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深入实施强基富民固边工程,携手并肩创造美好生活,构筑起维护边疆稳固的坚强堡垒。

  记者:吉林省地处东北亚中心地带,是中国朝鲜族主要聚居地,也是满族、蒙古族发祥地之一。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独特的人文环境,决定了做好吉林民族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吉林省委、省政府从实际出发,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明显成效。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具体工作的开展情况。

  巴音朝鲁:历届省委、省政府都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始终把民族团结、边疆稳定放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摆上重要位置。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立足省情实际,切实把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每年都专题研究部署民族工作,对涉及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全省上下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不断创新民族工作体制机制,激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活力,进一步巩固了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民生不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各民族和睦相处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

  第一,着力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没有经济上的平等,民族团结就是空中楼阁。近年来,我们立足民族地区特殊的地缘、人缘和资源优势,充分用好民族区域自治、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兴边富民等政策,着力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省委、省政府制定支持延边州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启动实施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规划,形成了一整套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体系。在资金投入上,对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实行特殊照顾,均衡性转移支付、工资性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系数高于其他地区2—6个百分点,省级财政还设立专项资金和专项补助经费,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公共服务。在项目安排上,对民族地区重大产业、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项目,实行“两个优先”,即优先安排、优先审批,先后启动实施了长白山机场、东北东部铁路通道、长珲高速公路、吉珲客运专线、大唐珲春发电厂、哈达山水利枢纽等一批关系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为民族地区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第二,着力培育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吉林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各民族文化同根同源、有机融合,以朝鲜、满、蒙古等民族为主的地域文化独具特色。我们充分发挥这个优势,突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注重围绕特色打造精品,大力发展民族文化教育事业。朝鲜族农乐舞、长白山满族剪纸列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延边州千人象帽舞表演、前郭县2008人马头琴齐奏等创造世界吉尼斯纪录。《放歌长白山》、《洪皓》等多个民族精品剧目获全国或部级大奖。依托长白山文化、渔猎文化、少数民族民俗文化,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产业,朝鲜、满、蒙古等民俗游的品牌效应逐步显现。重点建设了一批民族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群众艺术馆,覆盖城乡的五级民族文化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延边卫视作为地区级上星媒体,覆盖人口突破一亿人。民族教育方面,我们坚持实行特殊扶持政策,实现了“三个高于”: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人均经费高于普通学校,民族学校办学条件高于当地同级同类学校,少数民族高考生升学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第三,着力实施边境地区民生工程。安边先要安民,安民重在安心。我们坚持把边境民族地区作为民生工作的重点地区、优先地区,组织实施了“百村万户”致富工程、“民族情”创业促就业工程,整合各类扶持政策,动员社会各界定点帮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同时,进一步加大资金倾斜力度,优先保障边境地区路水电气房等民生项目,边境路网逐步完善,农村道路“村村通”、安全饮水工程率先实现全覆盖,边境住房全部实现砖瓦化。

  第四,着力强化政策和法规保障。我省始终重视民族法制建设,延边州是全国第一个制定自治条例的民族地区,并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保护和发展民族用品生产条例。截止目前,我省民族自治地方共制定单行条例66部,补充规定一部,形成了比较完备又独具特色的民族法规体系。特别是延边州制定的法人离任审计条例、政府采购条例、促进专业农场发展条例,都属创制性立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少数民族干部政策得到全面有效落实,目前全省少数民族干部占少数民族总数的11.5%,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占总数的12.84%,分别高于我省少数民族人口比例3.54和4.88个百分点。

  第五,着力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根据时代发展和工作需要,坚持丰富载体、注重实效,认真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增强了民族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通过坚持“三抓三带”,夯实社会基础。就是抓两头带社会,以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抓九月带全年,以九月“民族团结宣传月”为重点,带动创建活动常年化、制度化;抓典型带全员,以先进典型带动各族群众自觉维护团结。通过坚持开展“三爱”活动,弘扬爱国主题。就是坚持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民族团结的核心,广泛开展“爱祖国、爱家乡、爱家庭”主题系列活动,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延边州开展的“红七月•新延边”、“红边疆•新农村”等系列主题活动,每年参与群众达100多万人次。通过坚持实施“两比一创”,突出示范带动。就是以“比团结、比发展,创模范”为载体,重点抓1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100个爱民固边模范村、100个先进个人典型,形成了“学典型、赶先进、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良好氛围。

  记者: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大量少数民族人口向城市集中。这对城市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请问在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方面,吉林省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

  巴音朝鲁:目前看,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任务也逐步加重。如何提高城市民族工作水平,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已经成为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近年来,我们在城市民族工作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特殊需求。比如,我省有回族人口11.9万人,近10万人居住在城市。2009年,针对牛羊肉价格上涨的实际情况,我们在全省启动了对回族等少数民族肉食补贴政策,五年来累计落实补贴资金3000多万元。

  二是注重发挥社区的阵地作用。目前城市外来少数民族人口中很大一部分是由农村或边远民族地区转移出来的,他们进入城市后,在住房、就业、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等方面都遇到许多实际困难。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在每个社区都设立民族工作服务站,专门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服务,解决了他们的具体难题。

  三是建立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制度。支持少数民族社会组织搞好自身建设,举办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重视少数民族人士的培养,积极组织他们学习考察、参政议政,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四是完善民族服务保障体系。围绕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在饮食、语言、教育、文化、宗教信仰等方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比如,长春市针对穆斯林群众的风俗习惯,开办回族幼儿园、回族小学、回族婚姻介绍所,修缮清真寺,开发建设回族小区、回族福利院、回族公墓等,对全市穆斯林群众从出生、入托入学、婚恋、宗教生活,到养老和殡葬等,实行了“一条龙”服务。吉林市在市医院等3家医院开通了少数民族群众就医绿色通道,为少数民族群众就医提供便利和优惠。

  记者:“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长期以来,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各级干部特别是民族工作者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两个重在”的深刻内涵。请您谈谈吉林在这方面的认识和做法。

  巴音朝鲁:民族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只有对群众讲感情,与群众交朋友,把群众当亲人,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工作实践中,我们时刻把各族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坚持平常抓、抓平常,潜移默化,一以贯之,以实实在在的作风和成效取信于民。

  首先是密切联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经常调度部署民族工作,对涉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重大问题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经常深入民族地区,听取少数民族群众的呼声,了解实情,增进感情。民族地区各级党政领导带头维护团结,注重交心,汉族干部对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困难格外关注;少数民族干部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敏感问题时,积极主动发挥作用。省民委建立专门档案,为300多名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免费赠阅《中国民族报》和《中国民族》杂志,并实行定点联系群众制度,每位班子成员、每个处室都根据业务性质长期联系一个民族团结示范点和一户少数民族困难群众。

  其次是充分尊重。充分信任和尊重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坚持按照民族干部高于其人口比例进行选配。在延边州,凡是朝鲜族人口占50%以上的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均安排朝鲜族干部;朝鲜族人口占10%以上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至少配备一名朝鲜族干部。同时在公务员招录、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中,采取单设岗位、加分等办法对少数民族予以倾斜。高度重视民族语言文字的推广和使用,朝鲜族、蒙古族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加晋级考试、职称评定、法律诉讼等方面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再次是多办实事。针对少数民族群众住房难、吃水难、增收难、就业难等突出问题,组织实施泥草房改造、人畜饮水、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和创业就业援助等工程,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困难。经过持续努力,大部分边境村屯、民族村屯面貌焕然一新,一批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基地蓬勃兴起,少数民族创业带头人、返乡创业小老板越来越多,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记者:“圆好团结梦,实现发展梦,共铸中国梦”。围绕这一民族工作的最大主题,吉林省将在哪些方面寻求突破,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巴音朝鲁:“圆好团结梦,实现发展梦,共铸中国梦”。这是对我国民族工作任务的深刻阐释和最新概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牢牢抓住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的有利契机,全力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开创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关键。从我省实际和少数民族分布特点出发,扎实推进西部生态经济区建设,精心谋划建设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加快完善民族地区交通、能源、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发展层次。充分利用民族地区的资源条件,加快培育支撑经济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发挥民族地区特有的民俗文化和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绿色高效农业,推进建设一批少数民族特色乡村。依托长吉图开发开放平台,加快边境地区对外通道建设,提升边境民族地区的对外开放水平。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推动各方面资源进一步向民族地区倾斜,促进边境安全稳定和发展繁荣。

  二是着力促进少数民族民生改善。继续坚持把民族地区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地区、优先地区,加大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和科技扶贫力度,下大力气解决民族地区的发展性民生问题。整合更多的行业资源和社会资源,深入实施“民族情”扶贫帮困和“百村万户”致富工程,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进一步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加快民族地区危旧房改造,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切实解决好民族地区上学难、看病难、保障低等问题。

  三是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进一步深化民族教育改革,继续提高双语教学水平,建立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民族教育体系。支持民族地区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大院等服务功能,加快构建覆盖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扎实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四是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注重在推进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中考察干部,在工作条件艰苦、复杂的环境中锻炼干部,在带领各族群众创业致富中发现干部。加大民族地区本土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活跃经济发展、带领群众致富中的骨干带头作用。重视人才引进工作,根据民族地区的产业特色和行业实际需求,采取项目合作、短期聘用、人才租赁、兼职挂职等方式,吸引各类人才为我所用,借力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五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坚持把爱党、爱国、爱家乡作为创建活动的主旋律,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把加快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作为创建活动的最强音,引导各族群众由生活上的互帮互助向发展中的协作合作迈进,赋予民族团结进步新的时代内涵。突出时代性、实践性、群众性,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法制化,进一步扩大社会效应,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六是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健全完善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民委委员制等组织体系,及时研究解决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充实和加强各级民族工作机构,建立和完善县(市、区)、乡(镇)、社区三级民族工作网络,确保街道社区、乡(镇)都有人从事民族工作。加强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记者: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祝吉林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辉煌!

  巴音朝鲁:也感谢《中国民族》杂志长期以来对吉林民族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本文来自《中国民族》特刊 守望相助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