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为建设美丽浙江贡献力量

日期:2015/01/06  来源:中国民族报  字号:[ ]

  浙江省民族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大局,不断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不断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断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

  围绕“发展”和“团结”两个关键词,不断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在前列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步小康启动“加速度”。

  景宁畲族自治县和18个民族乡镇的国内生产总值从2010年的59.78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98.89亿元,年均增长13.41 %;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10年的6087 元,增长到2013年的8739 元,年均增长了12.81% 。两项主要指标快于全省8.38%和12.53%的平均增长速度,快于少数民族“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两个10%目标速度,也快于周边省份同类民族地区的发展速度。

  “十二五”以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进一步强化目标引领,明确提出了争先移位、提前翻番的目标。按照省委“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体系,明确目标定位。景宁把习近平总书记复信勉励的“三个走在前列”作为工作总要求;桐庐市莪山乡按照省委夏宝龙书记“莪山要争取走在我省少数民族发展前列”的指示要求,提出打造“中国畲族第一乡”。这些体现着民族地区强烈进取精神和务实态度的发展目标,引领着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十二五”以来,民族地区按照各自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条件,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特色产品、特色旅游、特色文化,走出了基础先行、特色发展、主攻增收、建设小康的发展道路。以公路建设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广泛向民族地区延伸,少数民族乡镇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的深入推进,有效改变了民族乡村的生态和环境面貌。少数民族产业园区集聚发展持续推进,现代农业、民族工艺品加工和“畲家乐”等特色经济加快发展。特色畲寨创建活动成效显著,以畲族文化和生态资源为依托的特色旅游成为新的“热点”。

  “十二五”以来,全省各级健全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结对挂钩帮扶、部门政策倾斜、社会力量支持“四位一体”的帮扶机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

  ——城市少数民族和谐共融奏响“好声音”。

  随着全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迅速增加,2013年底,达到了209万人,已经成为全国仅次于广东的少数民族人口流入大省。 近年来,浙江省进一步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特点规律出发,进行了一系列城市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2010年,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在浙江召开,总结推广了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三进”工作经验,并进一步形成了全国城市民族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的“六进”工作部署,以“六进”为抓手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省深入开展,在社会各层面产生了积极影响。

  2014年,浙江省进一步以社区为重点,瞄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个性化服务需求,充分利用网络时代的工具手段,开展以微组织、微窗口、微热线、微平台“四微”建设为内容的社区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微组织”,健全网络延伸触角;开辟“微窗口”,瞄准需求精准服务;建立“微热线”,畅通渠道增进互动;打造“微平台”,助推发展成就梦想。浙江省这一重在平时、面向基层、“微”处着眼、见微知著的城市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有效推动了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建设,促进了各民族的交流交往交融,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把浙江当作自己的“第二故乡”,各民族团结和谐的氛围更加浓厚。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累积起“正能量”。

  全省上下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民族工作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十二五“以来,浙江省持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确定每年9月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和国民教育体系,提升了全社会的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持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最美基层民族干部”评选活动等,培育和树立了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好典型、好干部。持续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打造了“三月三”畲族节庆活动、《山哈情》系列文艺精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民族服饰设计大赛等文化品牌,弘扬了民族文化,增进了民族团结。持续加强少数民族权益的保障力度,认真落实《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让少数民族群众充分享受就业平等、教育优待、生育照顾、宗教信仰自由等方面的民族政策。持续加强民族事务的依法治理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依法查处各类案事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的渗透破坏,保持了民族领域的总体稳定。这一切,不断累积起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正能量”,推进了各民族大团结局面的进一步形成。

  正确把握新阶段、新特征,在新的起点上谱写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在市场经济人口大流动、结构大调整、社会大变革的历史条件下,浙江省民族地区发展和民族工作也面临着新的阶段性特征:相对发展较快,但绝对差距扩大,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的势头和发展总体水平仍然偏低并存;输血持续加强,但内生功能薄弱,外部支持力度空前加大和自我发展基础差能力弱水平低并存;省域保持稳定,但外部压力加大,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趋势增强和涉及流动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多发易发并存。这表明,民族工作任重而道远。

  面对新阶段、新特征,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这次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寄语景宁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进民族团结”上走在全国前列的深切勉励,作为全省民族工作的总要求,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实施“八八战略”,围绕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目标,以区域统筹有效带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以精准发力切实改善民族地区民生,以改革创新充分激发民族地区内生活力,以开放包容有序推动各民族和谐共融,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步跨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列,让各民族群众和谐共享浙江繁荣发展成果,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贡献力量。

  ——坚持以特色发展、生态富民为主线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深入实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绿色发展助推计划”、“特色畲寨培育计划”、“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绿水青山保护计划”,持续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水平的提升,确保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小康、同步小康上走在全国前列。

  ——坚持以创新机制、精准惠民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工作。推动新一轮帮扶机制的建立,促进各项帮扶政策措施的落地,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支持民族发展,汇聚起民族地区大家扶、民族同胞大家帮的强大力量。在加大外部支持的同时,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更新观念,创新机制,精准发力,精准惠民,最大限度地激发自我发展的内在活力,最大限度地惠及少数民族民生。

  ——坚持以重在社区、促进融合为主线提升城市民族工作社会治理能力。扎实开展民族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六进”活动,深入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微组织、微窗口、微热线、微平台“四微”创建,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民族事务社会治理能力,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增进各民族大团结。

  ——坚持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主线健全完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工作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有序推进民族工作。动员广大民族干部和社会力量以守望相助、手足情深的民族情感投入到民族团结进步的事业中去,共同创造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