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重要会议 >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 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具体措施
日期:2014/12/0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委 字号:[ 大 中 小 ]
12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陈武主持召开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原则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具体实施方案》。
会议认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是广西各族人民的根本愿望,是实施“双核驱动”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着力加快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不断提高少数民族聚居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制化,深入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努力把广西建设成为我国更高水平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国务院部门
地方政府
地方民委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京ICP备05048973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45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 邮政编码 100800 网站维护:国家民委舆情中心
建议使用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