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特色 提升能力 推动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专访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

日期:2014-09-23  来源:青岛市民宗局   字号:[ ]

  民族工作关乎全局,是全党全社会的工作。国家民委实行委员制度,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作为委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兼职委员,国家民委各委员单位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民族工作的创新发展,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如今,国家民委有32家兼职委员单位。各兼职委员单位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从各自职能出发,把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实事列入工作计划,狠抓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了国家民委委员制度的优势,形成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合力。

  作为国家民委委员单位之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示精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如何突出特色,提升能力,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新贡献等问题,本报记者对王国强局长进行了专访。

  问:我国55个少数民族在历史上都有自己的医学创造与积累,民族医药在民族地区也有着广泛的社会需求。请问在提高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扶持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今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到内蒙古考察调研时强调,希望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民族医药事业事关尊重民族感情、传承民族文化、增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繁荣的大局。促进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不仅有利于人民健康,也可为促进民族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项目扶持力度,积极推动民族医药服务能力的提升。

  首先是加强了民族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针对民族医医院普遍存在基础条件较差的状况,2013年,中央预算共安排专项资金1.35亿元用于民族地区10所县级民族医医院新建和改扩建任务,加强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就医条件。

  其次是开展了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2013年,中央财政投入专项资金3850万元,支持77家民族医医院开展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投入2000万元,支持20个尚未设置县级中医、民族医医院的民族县,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民族医科室建设;投入1850万元支持37家民族医医院开展农村医疗机构民族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项目建设;在5个民族自治区和青海省投入4250万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其他省份民族地区也支持了该项目建设。共计投入1.2亿元,有效提升了基层民族医药服务能力。

  第三是开展了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项目建设。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93亿元,支持175个项目单位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工作,加强医疗机构“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建设,加强技术指导与人员培训,提升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的整体水平。中西部地区每个项目建设单位补助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中民族医项目单位共18个,覆盖藏、蒙古、维吾尔、傣、朝鲜、苗、土家、哈萨克等民族,共计支持3600万元。今年将继续争取中央财政对该项目的支持。通过项目建设,推动了“治未病”服务理念及知识的传播,扩大了“治未病”服务覆盖面,提升了中医药服务的社会影响力。

  第四是支持民族医药标准化建设。2013年安排专项资金440万元,用于支持4所省级民族医医院开展民族医常见病诊疗指南的制定与临床应用评价,以及民族医药标准化人才培训等工作,加强了民族医药标准化体系建设。

  第五是开展了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援工作。2013年安排专项资金5000余万元,加强藏族聚居区和新疆的民族医药人才培养,推进民族医药科技进步。

  第六是为进一步提高基层中医医疗机构装备水平,联合中华慈善总会开展了数期“慈善医疗济困行动”,向全国中医医院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捐助捐赠各种类型医疗设备。

  问:民族医药有其自身发展规律和特点,请问在保持和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方面,都做了哪些努力?

  答:在保持和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方面,我们主要通过民族医医院评审及持续改进活动、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等强化民族医院内涵建设,提高民族医临床疗效。

  一是单独制定了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及持续改进活动等系列文件,开展了民族医医院评审工作。目前,全国共有17家医院经评审确定为三级民族医医院,其中三级甲等民族医医院11家,三级乙等民族医医院6家。

  二是加强民族医重点专科建设,整合优化了民族医临床经验和方法,制定了41个民族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并推广应用。在2013年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建设项目中,民族医8个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获得支持,每个重点专科投资150万元至300万元,共投入2100万元。

  三是加强第二批12所重点民族医医院项目建设,注重医院内涵建设,提高民族医临床诊疗水平,并开展了项目建设中期评估工作。

  通过这些措施,明确了民族医医院发展方向,铺设了民族医医院发展轨道,强化了民族医医院内涵建设,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得到发挥,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目前,全国民族医医院共199所,其中,藏医医院69所,蒙医医院57所,维医医院42所,其它民族医医院31所;医院床位达14966张,比上年度增长了11%;总诊疗人次达646万人,比上年度增长了9.7%,出院人次33.7万人,比上年度增长了16%。

  问: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现代科技文化的冲击,民族医学的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请问如何加强民族医药传承,提升民族医药人员素质?

  答:人才队伍建设是民族医药继承创新的关键环节,为加强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工作,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民族医药传承力度,培养高层次人才。支持10位名老民族医药专家建立传承工作室,共补助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建立藏、蒙古、壮、回4个民族的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共补助专项资金400万元;启动了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遴选了民族医药指导老师31名,继承人62名,共补助资金279万元;推进了民族医药师承工作与临床专业学位的衔接,采取单独考试、单独录取形式,录取民族医药研究生25名。

  二是加大基层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力度,投入500万元培养了500名民族医临床技术骨干;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中,今年招收民族医专业学生80名,每生每年国家财政支持6000元。

  三是加强民族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完善建设规划。开展了16个“十一五”重点学科中期检查总结和36项“十二五”重点学科规划制定工作。

  四是开展中西医结合人才培训项目建设。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808万元,对中西部地区2600名非中医类别医师开展系统的中医药民族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提升其中医民族医服务能力。今年继续争取中央财政对该项目的支持。

  五是加强民族医药科学研究,以提高继承创新能力。目前,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藏医)建设进展顺利,基本实现了预期的建设目标,在基地建设的带动下,硬件条件得到改善,医护人员科研素质不断增强,医院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已实施的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和适宜技术筛选推广项目,涵盖11个省区,涉及29个民族,完成了150部重要民族医药文献的整理工作,筛选了140项民族医药特色诊疗技术。此外,民族医药发展关键技术示范研究项目已完成并顺利通过科技部验收,目前正在组织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

  问:近期,民族医药工作在政策方面取得了哪些突破?今后,还将采取哪些针对性措施,进一步促进民族医药健康发展?

  答:经过多方积极协调,我局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单位共同完成2012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调整工作,民族药实现了零的突破,共有藏、蒙古、维吾尔等5种民族药列入国家基药目录。积极协调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考委,推动哈萨克医医师资格考试纳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类别之中,于今年开展考试试点工作,哈萨克族医学专业成为继藏、蒙古、维吾尔、傣、朝鲜、壮之后第7个纳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体系的民族医专业。

  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局将有计划地加强现有政府举办的民族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切实改善就医条件;大力推进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全国重点民族医医院、全国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等项目建设,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提高民族医药临床疗效;加强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落实好对口支援任务;进一步加强民族医药标准化基础条件建设,颁布一批民族医药标准;继续做好藏、蒙古、维吾尔、傣、朝鲜、壮、哈萨克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加快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为维护和保障各民族人民群众的健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