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策投资支撑 推动民族地区健康发展
——专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朱之鑫

日期:2014/09/28  来源:中国民族报  字号:[ ]

  民族工作关乎全局,是全党全社会的工作。国家民委实行委员制度,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作为委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兼职委员,国家民委各委员单位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民族工作的创新发展,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如今,国家民委有32家兼职委员单位。各兼职委员单位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从各自职能出发,把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实事列入工作计划,狠抓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了国家民委委员制度的优势,形成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合力。 

  作为国家民委委员单位之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切实履行职责,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就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不断加大规划、政策倾斜力度和资金投入,切实增强民族地区发展能力等问题,本报记者对朱之鑫副主任进行了专访。

  问:做好规划工作是统一思想和统筹布局、保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请介绍一下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如何以规划先行,充分发挥宏观调控和综合部门的职能作用,整体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

  答: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特别是在广大民族地区干部群众的积极努力下,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但因自然、历史及经济基础等方面的制约,在进一步加快发展中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委全面发挥宏观调控和综合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以规划编制为先导、以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和项目倾斜为支撑的工作机制,以更大的力度和更有效的举措,整体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3年以来,我们认真组织实施了《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全国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十二五”规划》等一批涉及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的全国性规划,以及专门针对广西、宁夏、内蒙古等民族地区的政策文件或区域性规划,并积极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牵头编制了《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并由国务院批准实施,加大了对民族地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分类指导。组织编制了关于加快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的若干意见和沿边地区开发开放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引导资源配置、统筹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问: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是制约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而经济欠发达也影响了民族地区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请介绍一下国家在改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所做的努力?

  答:为改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我们不断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并根据不同情况取消或降低民族地区配套资金比例。交通基础设施方面,在民族地区组织实施铁路、公路、民航、邮政等一大批重点项目,为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条件。农林水利方面,重点支持粮食生产能力、农村安全饮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天然林资源保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退牧还草、游牧民定居等项目建设。民生改善方面,继续组织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等一系列社会领域专项建设规划,不断提升民族地区公共服务水平。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方面,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重点污染源治理、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等项目建设。同时,还积极支持国家民委直属院校的教学楼、学生公寓等项目建设。

  问:相比经济发达地区,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存在自身特点和内在规律。请介绍一下在推动民族地区发挥后发优势,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国家重点采取了哪些扶持政策?

  答:首先,我们因地制宜引导发展一批产业项目,积极支持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结构调整等专项建设,引导服务业健康发展,激发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活力。其次,为加快民族地区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加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力度,继续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专项扶贫工程。第三,为加快民族地区人才发展,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对口支援中西部部分地区普通高校招生协作计划,为广西、贵州、云南等西部受援省区安排一大批“协作计划”本专科招生指标。最后,为加快民族地区对外开发开放,支持云南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吉林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新疆喀什霍尔果斯开发区建设,跟踪了解广西东兴、云南瑞丽、内蒙古满洲里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进展,指导编制试验区建设总体规划。

  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是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请介绍一下国家发改委如何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健全统筹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

  答:在西藏和四省藏区方面,我委认真履行有关职责,积极协调相关单位研究制定涉及双语教育、金融服务、广播电视覆盖、解决无电人口用电等多个方面的支持政策。积极推进新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优势资源转化和落实差别化产业政策,加强边远贫困地区民生建设方面的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做好对口援藏、援疆、援青工作,组织开展援藏、援疆“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和调整,加强对口支援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制定发达省市对口支援川甘滇三省藏区工作方案,强化工作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民族地区的客观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和用好各项重大经济社会支持政策,与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进一步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