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日期:2014-09-24  来源:政策法规司   字号:[ ]

  1994年9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隆重召开。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有关领导出席了大会开幕式并向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颁奖。受到国务院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共1255个,来自全国各地各条战线(包括解放军、武警部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进京代表500个。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国务委员兼国家民委主任司马义·艾买提在闭幕式上作了总结讲话。会议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作出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