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指引下阔步前进

日期:2014/10/13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

  内蒙古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上世纪50年代曾被周恩来总理誉为“模范自治区”,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充分肯定自治区“长期以来民族团结工作做得是好的”。作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诞生地,内蒙古各族人民沐浴着党的民族政策的阳光雨露,始终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谱写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壮丽篇章。

  一是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牢牢把握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方向。民族工作关乎大局。解决民族问题、处理好民族关系,最重要的是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治区党委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不断健全完善党领导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确保民族工作置于党的坚强领导之下。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各族人民的精神力量,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始终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动摇,正确处理维护国家统一与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关系,统筹考虑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具体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切实保障各民族一律平等,有效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是坚持把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立足点,努力使发展成果体现在惠及当地、改善民生、增进团结上。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确保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必须加快推进科学发展。自治区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不动摇,自觉把服务全国发展大局和加快自身发展统一起来,加快推进“五大基地”(清洁能源基地、现代煤化工基地、有色金属和现代装备制造等新型产业基地、绿色农畜产品基地、旅游文化基地)、“两个屏障”(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和“一个桥头堡”(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建设,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68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1720亿元,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更加牢固。坚持把发展落实到惠及当地上,抓住机遇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依托资源优势构建起了以能源、冶金、化工、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等为重点的特色优势产业体系,水电路讯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草原植被盖度达到44.1%,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1%,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坚持把发展落实到改善民生上,大力推进扶贫攻坚、创业就业、百姓安居等重大民生工程,在全区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嘎查村街巷硬化、村村通电、社会保障等“十个全覆盖”工程,并为每个低收入农牧户每年免费发放1吨取暖煤,为每个低保家庭的大学生每年发放1万元就学补助,为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解决1人就业。坚持把发展落实到增进团结上,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努力构建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在市场化、信息化条件下扩大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了各族人民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学习工作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解决民族地区的特殊矛盾和问题。民族问题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殊性,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矛盾,必须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客观实际出发,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针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实际,自治区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特殊扶持政策,开展了“兴边富民”行动,实施了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规划,2005年以来自治区累计安排边境旗市和“三少”民族自治旗转移支付资金1300多亿元,“三牧”投入1500多亿元,少数民族聚居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明显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牧民收入明显高于农民收入水平。针对少数民族聚居区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较大的实际,加大民族教育、民族文化、民族医药等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制定了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蒙医中医条例,全区90%的民族中小学和幼儿园实行蒙汉“双语”教学,蒙语授课学生从幼儿园到高中实现免费教育,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定向招录;实施了一系列民族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工程,蒙古族长调民歌、呼麦被列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元上都遗址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全区所有旗县均设有蒙医中医医院,87%的苏木乡镇设有蒙中医科。针对新时期民族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妥善预防和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纠纷,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切实防止非民族问题“民族化”,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

  四是坚持做好民族地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着力建设稳定边疆、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内蒙古是祖国的“北大门”、首都的“护城河”,处在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斗争的前沿,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对于团结群众、争取人心、维护国家安全具有决定性作用。自治区始终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深入持久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表彰活动,教育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切实打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自觉肩负起守好祖国边疆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不懈加强边疆建设,高度警惕一切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坚决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所谓“民族”问题炒作生事、渗透破坏,严厉打击各类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筑牢各民族共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