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关于《民族工作部门统计工作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6-09-23  来源:共同发展司   字号:[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族工作部门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国家民委在深入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形成了《民族工作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tjpgc@nea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发展司规划统计处,邮编1008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

附件1:民族工作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民族工作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国家民委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