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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5年全国少数民族优秀
舞蹈作品展演的通知

日期:2025-07-31  来源:文化宣传司   字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所属文艺院团:

由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湖北省民宗委、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武汉市人民政府、中南民族大学主办的2025年全国少数民族优秀舞蹈作品展演将于202510月下旬在湖北武汉举办。现将展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增进中华文化认同为目标,遴选出一批具有中华文化底蕴、充分汲取各民族文化营养、融合现代文明的优秀舞蹈作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形有感有效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二、展演安排

(一)展演:以剧场演出的方式,举办优秀舞蹈节目展演。

(二)研讨: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观看现场展演,通过“一场一评”等形式,对参演作品和演员表现进行研讨和指导,帮助演出团体和个人进一步提高创作和表演水平。

三、作品要求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以审看视频资料的方式,从全国各地申报的作品中遴选一批优秀舞蹈节目参加展演。

(一)申报作品应为20218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新创的作品。

(二)申报作品舞种不限。须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最新成果,展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故事,展现各族人民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共同奋斗的时代风貌。

(三)作品类型为舞蹈节目,分为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和群舞。独舞、双人舞、三人舞节目时间不超过7分钟;群舞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4人。

四、申报要求

(一)各省级民族工作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由省级民族工作部门统一报送申报材料。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所属文艺院团可直接申报。

(二)各省(区、市)申报作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所属文艺院团申报作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

(三)请于202595日前将以下材料邮寄至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以寄出时间为准):

1.2025年全国少数民族优秀舞蹈作品展演申报表》1(同时报送电子版)。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由编导和演员填写,群舞由编导或单位填写。

2.申报作品近期高清演出视频。

3.演出剧照(2张)电子版。

4.以上材料电子版与视频存储在同一U盘里报送。

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文化处

编:100800

联系人:陈媛媛,扎西

话:01066508074

电子邮箱:whc@neac.gov.cn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定。

1.申报单位应履行著作权审定职责。申报的作品,须确定无著作权争议或纠纷,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申报即视为同意主办单位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作品的相关著作权益,包括用于相关宣传、开展展演展播、制作出版视频集锦等。

2.申报单位应履行意识形态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作品无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问题。

3.申报单位应履行人员资质审查职责,严禁违法违规、失德失范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参加剧目创作排演。

(二)主办单位将为参演作品颁发参演证书。

(三)承办单位负责剧场演出的场租费用,提供基本剧场配套服务。参演作品如对场地、设备等有其他要求,费用自理。

(四)参演人员在武汉期间的食宿行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五)参演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六)在申报工作中请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节俭办事,务求实效。

请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组织好作品申报工作,为参演单位提供必要条件,力求取得良好的演出效果。

    附件:2025年全国少数民族优秀舞蹈作品展演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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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7日